复旦陈治东教授出任ICSID案件特别委员会成员
发布日期:2016-03-01 来源:复旦法学院  作者:佚名

近日,根据ICSID公布的消息,我院陈治东教授在Carnegie Minerals (Gambia) Limited v. Republic of The Gambia (ICSID Case No. ARB/09/19)一案的撤销程序中被指定为特别委员会三位成员之一。

陈治东教授是第二位在ICSID案件中受到指定的中国大陆仲裁员。在此之前,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荣誉会长陈安教授,在两起外国投资者针对津巴布韦政府提起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中,曾被指定为仲裁员。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郑若骅资深大律师(Teresa Cheng SC GBS)在七起ICSID案件中作为特别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

世界银行所属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简称 ICSID)是依据 1965年的《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而建立的专门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投资争议(ISDS)的仲裁机构。现有152个 国家加入了《华盛顿公约》。中国早在1993年就成为该公约的正式缔约国。目前,ICSID已经受理了545起案子,近几年每年都在递增。

复旦陈治东教授出任ICSID案件特别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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