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年报(2015)
发布日期:2016-03-01 来源:研究部  作者:佚名

2015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据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研究会章程的规定,团结和带领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稳步推进研究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现将研究会2015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顺利召开2015年年会

2015117日上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重庆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会议的总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来自全国各政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司法实务部门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提交了100余篇会议论文。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刘学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重庆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袁勤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以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等领导、专家出席开幕式。在开幕式上,还进行了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颁奖仪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会上分别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法治任重道远——检察机关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情况和几点思考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与刑事诉讼法新修改为题作了专题学术报告。

在分组研讨中,代表们围绕会议总议题及刑事诉讼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涉案财产处置机制研究、腐败犯罪刑事程序问题研究和刑事诉讼法的实施问题研究等五个分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

会后,研究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综述》,同时向中国法学会报送了《法官与陪审员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借鉴与启示》、《实现四个实质化,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从念斌案看“禁止双重危险”在我国的确立》三篇要报稿件。此次年会的论文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集》目前已进入最后的编辑阶段,即将交付出版社正式出版。

二、广泛参与立法咨询与研讨活动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始终强调紧扣立法动态,将学术研究与国家立法活动动态相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制定、修改与论证等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咨询和服务作用。同时,在中央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研究会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咨询、研讨,著书立说,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研究会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主阵地和刑事诉讼法治建设智囊团的积极作用。

2015年,研究会多次承办或参与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关于律师刑事辩护的规定》、《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看守所法(送审稿)》、《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以及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等多项条例、意见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发表了看法,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获得了相关中央政法部门的高度评价。例如,在由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案例法学会研究会联合承办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专家咨询会”上,在与会人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草案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向中央政法委报送的专家咨询报告。会后,针对提交的专家咨询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专门批示,充分肯定了各位专家学者对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提出的重要意见,要求高检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下一步修改完善中予以吸收。

与此同时,研究会多位专家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完善方面的立法咨询、研讨等活动,为国家刑事诉讼法治建设积极献言献策。例如,512日,会长卞建林教授参加了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并做了题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发言;82021日,会长卞建林等8名研究会专家参加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10月,会长卞建林,副会长宋英辉、顾永忠参加了在吉林举办的“检察改革专题研讨会”,陈卫东等多名副会长参加了在重庆举办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会”;1226日至27日,卞建林会长,王敏远、左卫民、龙宗智、宋英辉、顾永忠、谭世贵等多位专家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首届司法改革研讨会”;等等。

三、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2015年,研究会的对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在学术交流与对外联系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

2015722日,会长卞建林率团赴韩国参加由韩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主办的第八届“中韩刑事诉讼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此次大会在韩国大检察厅举行,会议主题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与制度建设”。中方代表团由卞建林会长、陈卫东常务副会长等8人组成,韩方代表团由近30名来自韩国多所知名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的刑事诉讼法学学者以及来自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组成。在研讨中,中方代表分别以“中国对侦查权的规制”,“‘以审判为中心’与诉讼制度改革”等题目作了专题发言。来自韩国东亚大学的许一泰教授、法务部朴良浩检察官等多位专家、学者也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发言。本届“中韩刑事诉讼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承继了过去七年中韩刑事诉讼法学界的良好交流传统,双方围绕多个话题深入探讨、互相交流,不仅增进了两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法律界的了解,也在热烈的氛围中形成了丰硕的研讨成果。在韩期间,中方代表团还赴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等单位进行了座谈与交流。

824日,研究会与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今后研究会将同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在学术研讨与交流、学术资料分享以及人员互派等方面开展深层合作。

四、不断加强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

2015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继续加强机构与人员建设,力图在团队创新、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迈上新台阶。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门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更好地促进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经会长会议决议,研究会于201510月申请设立了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刑事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目前,少年司法专业委员和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已经获得中国法学会的成立批复,分别由宋英辉教授、王敏远教授担任委员会主任。

12月,由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组成的“5+1”研究方阵——“刑事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阵”正式成立,并获得中国法学会的立项资助。

在人才培养方面,为了促进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科研队伍研究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科研活动繁荣发展,研究会于20153-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经过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著作类一等奖2部,二等奖4部,三等奖5部,论文类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6篇。在2015年重庆年会中,研究会对各项获奖成果的作者进行了表彰。此外,研究会积极申报成果参评中国法学会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并获得佳绩,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李建明教授撰写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获得论文类二等奖;北京大学陈永生教授撰写的《司法经费与司法公正》(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3期)获得论文类三等奖。

五、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各项活动

2015年,除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立法专家咨询会以及科研成果评奖等活动以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还踊跃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的项目申报、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多项活动,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3月,研究会承担了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法律实施问题研究专项委托课题——“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研究421日,课题组召开启动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研究会会长卞建林、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及课题组其他成员对课题研究计划、研究重点进行了充分讨论。410月,课题组在我国山东、江苏、安徽、广东等多个地区开展了有关新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实地调研。1220日,课题组在调研基础上完成的两项最终成果《新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研究建议稿》已提交中国法学会。

425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介绍研究会工作经验的十个专业研究会之一。卞建林会长从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学术梯队,努力营造研究会内部团结协作、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各项活动,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介绍了研究会工作经验,对研究会工作做了很好的总结、展示。

73日,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光中先生、会长卞建林教授、副会长王敏远教授、副会长兼秘书长顾永忠教授应邀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会上,陈光中先生以“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几个问题”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重点阐述了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和司法责任制两个问题;顾永忠教授以“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诉讼制度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发展”为题发表了主题演讲,重点讲述了审判中心主义提出背景、原因及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思路。

六、努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在完成民政部登记以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按照国家有关社团法人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研究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问题,严格按照民政部备案及年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015年,研究会多次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对研究会确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商议。2015年初,研究会确立了定期制作报送工作简报制度。截止201512月,研究会已制作4期工作简报,不仅报送中国法学会领导及相关部室、寄送其他研究会,也通过电子版及时发送给研究会全体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通过印发工作简报,研究会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报送、收集及整理制度,也为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及研究会各位成员了解研究会发展动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此外,研究会进一步明确了网站管理、财务管理与报销、人员聘用、值班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会员登记、会员发展、会费交纳等规定,为研究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201511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研究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研究会相关财务制度及报销情况的规范性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5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不俗成绩,特别是在顺利召开2015年年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以及参与国家立法咨询与服务等方面亮点突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研究会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例如:由于人力、物力所限,研究会在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承担社会服务项目方面仍有待加强;研究会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特别是同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之间的交流仍较欠缺;研究会年会规模有限,在充分调动全国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积极性与学术活动规模、形式有限方面仍存在一定矛盾等。针对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寻求解决途径,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争取在研究会建设上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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