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会2015年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16-03-24  来源:本网首发  作者:佚名

中国卫生法学会依据“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全体会员和理事的共同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举办中国卫生法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

经报中国法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20151120-22日在北京召开。

经报获准,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作为指导单位,中国卫生法学会主办、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北京同爱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支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讲话。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副会长徐勤耕、赵同刚、王茜、姜虹、马跃荣、申卫星、王晨光、时利民、刘群、沙玉申等出席了本次大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刘海燕处长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学会理事及年会征文作者共计240余人出席了年会。

本次年会主题:为《基本医疗卫生法》制定谏言献策。会上,首先请8位专家和企业代表就“论我国卫生基本法的立法理念:层次、视角和本位”、“中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观察与思考”、“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改革”、“国外立法对我国基本医疗卫生立法的借鉴”、“基本医疗卫生立法理论与模式”、“保障公民健康权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最高宗旨”、“健康权保障与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创新”、“十年医药卫生立法研究综述——以《医学与法学》期刊刊发的142篇文章为例”等为题作了主旨演讲。之后分“医疗法”、“卫生法基础理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患纠纷及其它”、“食品药品监管”、“健康权救济”等五个单元,共29人做了大会学术演讲,并由专家对每位演讲者做了点评。

本次学术年会共征集论文170余篇,汇编成集。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学者提交论文55篇。学术委员会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了遴选,并组成5人评委会对青年学者的论文进行了打分评比,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同时,依据各单位、机构投递论文质量和数量,评选出本次学术年会论文征集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了证书。

年会期间,学会领导根据大会论文的质量和创新性,找论文作者及学会骨干共同商议组建了“《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研究方阵”,开展深入的调研,研讨,提出《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建议,充分发挥学会的智囊作用,并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研究部领导的赞赏和支持。

二、两次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承办立法专家咨询会

2015年初,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经请示与我会于2015210日在中国法学会机关联合承办《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来自中国卫生法学会、立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次修改《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立法的指导思想、草案的调整范围、调整方法、概念界定和修法的前瞻性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在本次研讨会召开之前,学会还在网上转发了“通知”征求全体会员的意见,并在京召开了预备会议,经秘书处汇总后一起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

2015420日中国法学会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与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在中国法学会召开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中国卫生法学会、立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卫生行政、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中国卫生法制》出版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出现的新问题,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改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具有积极意义,这有利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专家学者从修改的思路和条例的定位,完善处理医疗纠纷的内容与剥离医疗机构行政管理内容,医疗事故的界定,统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医疗机构内部追责鉴定,妥善处理与《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的关系,引入仲裁作为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手段,强化公安机关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职责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两次会后,根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均整理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三、征集、组建中国卫生法学会“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

中国法学会于2015911日在京召开“重点委托课题发布和研究方阵组建事宜”会议,并将“食品药品法制建设研究方阵”的组建交由中国卫生法学会承办。会后,高春芳会长立即向学会秘书处传达了会议精神,秘书处依据会议要求于2015914日在中国卫生法学会网站上发布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关于征集‘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成员单位的公告”,并通过邮件发到学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正副会长等人员邮箱。截止到201592524时,秘书处先后收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8所高等院校、研究中心、社会团体等单位发来邮件申请成为成员单位。报经中国法学会审查同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海纳阳光(北京)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食品药品法制建设研究方阵”理事单位;并组成了由高春芳会长任理事长,30位专家、学者组成的研究方阵高端论坛常务成员。2015年度重点课题经报中国法学会同意,确定为“卫生法体系比较研究”,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持并承担论坛,开题报告将于20161月份举行。

四、开展学术活动及学术成果的情况

12015114日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京联合举办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二审议稿)》《广告法(草案第二审议稿)》研讨会。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以及来自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的专家、学者30余人出席了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围绕食品安全标准、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管理、广告行为规范及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关乎民生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讨。

22015422-24日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与澳门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讨会”在澳门大学隆重召开。本次会议共收到论文50多篇,汇编成集。来自两岸四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学者、官员、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澳门大学师生6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秉承“学术自由、知识创新”的宗旨,主要围绕医疗纠纷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3、受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邀请,经高春芳会长指派副会长沙玉申等2人出席了于2015826-29日在大连召开的“两岸医药卫生法制研究座谈会”。

4、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邀请,学会副秘书长张以善20151022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互联网医疗及卫生信息安全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研讨会”。

520151128--29日,由中国卫生法学会主办、同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会议在同济大学圆满召开。高春芳会长、高江苓副秘书长及苏州禾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奖举报中心主任杨全、中国计量学院教授王艳林、天津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吉林、同济大学教授孙效敏等50余位教授、学者、企业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食品安全实施中的法律问题,深入探讨了食品安全执法行刑衔接、有奖举报制度、约谈制度、转基因食品风险控制法律问题、农产品质量法修改等相关议题。会议一大特点在于,打破以往学术会议参与学者主要来自高校学术队伍,而是由企业界,政府,学术界三方人士围绕当下讨论焦灼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进行剖析,分析其产生原因,现存问题以及未来趋势,由深谙转基因食品现实市场问题的企业界代表从生产者角度出发,也有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牵头人从行政监管角度出发,还有生命学院的教授学者从生物技术专业领域以及法学院教授从食品安全监管立法及执法角度开展多维度全方位讨论,各方人士积极建言献策,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会议得出,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准入管理,对转基因食品与其他食品进行分类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机制是解决当下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之重点。

62015129接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电话通知,经高春芳会长亲自部署,学会组织了5位专家、学者与来访的亚洲医疗法制研究会3日本专家,就医疗纠纷案件防范的理论及实践,在北京进行了交流与座谈。

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

2014年底,学会接到世界医学法学协会转发来的第23届国际法医协会大会将于2015119-21日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函件,经学会研究决定,派王茜副会长等3位同志出席了本次会议。

20151020-2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委员会教育推进会第11届世界大会组委会的邀请,中国卫生法学、生命伦理专家、学者一行16人出席了在意大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委员会教育推进会第11届世界大会”。会上,会长高春芳教授主持了分会场会议并做演讲;副会长兼秘书长、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副主席吴崇其教授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委员会教育推进会主席阿芒·卡米教授特别邀请出席了本届大会,吴教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委员会教育推进会提出了机构框架设计方案,卡米教授和教育推进会的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并希望在中国将此项工作迅速推进起来;学会常务理事崔高明律师等做了学术交流。会议期间,高春芳会长与卡米教授就学会与该国际组织的共建与合作交换了意见,卡米教授介绍了本机构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任命授权的合法机构,希望中国的大学能尽快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委员会教育推进机构网络组织成员,共同推进该机构建设和发展。

六、召开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全体会议

经报中国法学会同意,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全体会议于20151120-21日在北京召开。

会上,首先传达了中国法学会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中国卫生法学会2015年工作报告;审议表决通过了105名申请加入的会员名单;宣读表决通过了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全体会议监票人员名单;投票增补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宣读了关于接受勾清明等17位同志辞去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分支机构管理评估办法;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重建中国卫生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的决定,并向学术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证书;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刘海燕处长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中国卫生法学会设立‘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批复”;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决定,并向专业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证书。

七、中国卫生法学会2015年的工作亮点

1、召开在京副会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座谈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基本方略。给每位正副会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人手一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白皮书,认真学习;并请大连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石悦教授拟定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答题”100题,作为学会成员学习《宪法》知识的参考。

2、召开《卫生法学系列丛书》编委会第三、第四次工作会议

依据“《卫生法学系列丛书》编写意见”和“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主要工作规划部署”,学会于20141226-28日在海口召开《卫生法学系列丛书》编委会第三次工作会议。

会长高春芳,副会长兼秘书长《丛书》总主编吴崇其,副会长刘群,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社长鲍观明以及《丛书》副总主编和尚未完稿的主编及来自海南卫生法学会的专家、学者共计40余人出席了会议。中国法学会究部李存捧副主任代表中国法学会专程亲临会议指导。

与会专家学者对“丛书”编撰投入了极大地热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在“法理”、“实务”以及“人民调解”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书目。分别从医药企业的消毒管理、比较中外卫生法律、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为、提倡律师为公正打官司又增加了《域外法律实务》等11部书籍,整个《丛书》由原定的22600万字,陡然增加到33部,预计超过1200万字。未完稿的主编们都与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签订了“出版承诺书”,以保质、按期完成编撰任务。

20151119日学会在京召开了编委会第四次工作会议,由总主编向各位编委介绍了今年的书稿撰写情况,截至到目前,除2015年以前已出版的11部书籍,今年又完稿了《药事法概论》、《危害医药卫生罪概论》、《卫生民事法》、《药食百种概要》、《域外医师法典型案例评析》、《医事法律律师实务》、《卫生监督法律实务》、《卫法法学实践教程》、《恒心求是--卫生法学及医改政策争鸣问题探究》、《我为法律公正打官司》、《社区卫生法律实务》、《医疗机构法律实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概论》、《消毒办法实务》、《医药卫生法学》、《医疗事件警示录》16部书籍,尚有五部书稿还在编撰中,希望作者尽快完成撰写任务,最迟在2016年第一季度将《丛书》出齐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意大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第11届教育推进会上,学会将已出版的18部书籍赠送给本次大会主办方意大利第二大学布希利院长。他非常兴奋,表示我们15年前已与中国开展了学术交流,虽然本人很想保留这套书,但是一定要把它放在图书馆,让意大利的学校存有了中国卫生法学的系列书籍。学会还拟将《丛书》的所有“目录”、“前言”和“序”翻译成英文,汇编成册,用于对外交流和推广。

3、圆满完成2014年滇西地区爱心使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项目,申报、实施、完成2015年救助项目

2014年中国卫生法学会滇西地区爱心使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项目,在高春芳会长的带领下,项目团队圆满地完成了对云南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的救助。本次项目,中央财政拨款80万元,学会经研究发出倡议,在会长、秘书长带头捐款下,经过各方努力,共募集到配套资金200多万元,共救助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78名。患儿分三批在济南军区总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住院手术,所有手术的效果都非常满意,患儿均已康复出院。患儿中最小的56天,最大的16岁,不满三岁的18名。经民政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财务审计,项目的各项收支,均符合项目财务要求,没有任何问题。

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不仅检验了学会在会员中的凝聚力,也使云南滇西地区群众真正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的普惠。同时,学会也赢得了全体会员和当地政府、群众及受助贫困家庭的赞誉。并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在京举办的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训班(第二期)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2014年底学会再次申报了2015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获得了民政部的立项批准,中央财政拨款100万元,救助云南和江西地区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项目配套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经学会联络主要由神华基金会和荷福泰心专项基金承担。

20155月项目团队和专家组在云南往返千余公里,分别在红河州弥勒市、蒙自市、绿春县中的157名疑似患儿中筛选出58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心病儿童。在弥勒市人民医院对2014年接受项目救助的42名患儿逐一进行了复查、回访,所有患儿术后恢复情况很好,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对项目团队的高度赞扬并向项目团队赠送了新手绣制的锦旗。学会秉承博爱、奉献的仁心大爱,为了让弥勒市更多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得到及时救治,中国卫生法学会、济南军区总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和云南省委宣传部、弥勒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为期五年的《弥勒市域内小儿先心病专项防治及技术帮扶框架协议》。11月项目组和专家团队又共同前往革命根据地江西省兴国县进行先心病患儿筛查,从26名疑似患儿中筛查出13人需要救治。

在今年的6711月,70名患儿及家属、政府工作人员分批分别乘飞机、火车抵达济南军区总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或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经过精心的手术治疗,患儿已全部治愈出院。

4、参加民政部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2014115日学会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307号)精神印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即刻组织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召开了会议,作了部署,并派员参加了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组织的“社团评估沙龙”。依要求在网上填报了《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按照《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材料目录》将学会近3年来活动的档案150余万字整理、复印、装订成册,于20141220日报送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之后,学会秘书处对照《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四级指标,共计1000分,做了精心准备。

2015416日上午,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一行7人对中国卫生法学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实地评估考察;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刘海燕副处长和沈苗苗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出席并指导了本次评估。随后,民政部有关部门随机电话随访了学会成员对学会工作做出评价。

2015616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终评和公示,最终我会被评定为2014年度全国性学术类社团3A等级,并颁发了证书和牌匾。

5、首次召开中国卫生法学会、地方卫生法学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联席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秘书长会议精神,加强课题申报、法律实施效果评估等学术活动开展,增进各地卫生法学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卫生法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卫生法学会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同意,2015815日在北京召开首次中国卫生法学会、地方卫生法学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应邀专程莅会并讲话。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学会常务理事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及来自北京、广西、江苏、辽宁、海南、广东、上海、黑龙江、云南、吉林、甘肃、邯郸、济南、徐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的卫生法学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及学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转达了高春芳会长对本次会议的四点意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全国各卫生法学社团认清形势,明确卫生法学会的职责,借势而为,乘势而上,融入法学研究的主战场;积极承担政府转移的社会职能;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多为青年学者提供交流的机会,同时注重多开展小型的学术研讨、论坛并形成报告,上报中国法学会;切实加强智库建设,发挥社团“智囊团”的作用。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做了主旨发言,他说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就是为贯彻中国法学会系列会议精神和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的重要讲话,统一在中国法学会、各地方法学会的领导下,在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宏伟背景下,同各地方卫生法学学术团队共同规划、建设卫生法学这座宏伟大厦。他还介绍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在医疗纠纷调解、鉴定、保险即“三驾马车、六大板块”的工作设想;学会近期在生命伦理资格认定方面所做的工作及进展;卫生法学、生命伦理理论学术研究的意向和2015年学术年会的主题和计划;探讨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重考虑的理论和学术问题;如何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会议和世界医学法学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学术活动;合作开展本领域内的法律实施评估、课题申报等学术活动的情况。

与会者一致反映,本次会议时间短、内容充实,互相介绍了情况,相互借鉴,共促发展,希望全国形成网络,建立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互学习,形成常态,为我国卫生法学、医学伦理、生命伦理事业的繁荣发展共同努力。

6、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活动

201512122日学会高春芳会长作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出席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211日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秘书长工作通气会议;425日会长高春芳等三人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并大会做了“加强理论学术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发展”经验交流73日副会长霍宪丹等4位同志参加了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

学会向全体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及地方卫生法学会(研究会、专业委员会)转发关于征集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经汇总共提出选题建议17条;转发了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了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等等,让学会会员踊跃参与到中国法学会的各项活动之中。

经由学会初评推荐学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董文勇副研究员撰写的《医疗费用控制法律与政策》一书获得了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学会理事海南医学院苏玉菊副教授撰写的《论“新公共卫生”法律规制的基本运行机制:协商-合作机制》一文获得“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学会会员、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学生金根林撰写的《公害病损害救济法律路径研究》一文获得“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同时,中国卫生法学会被评为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优秀组织单位、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单位。

7、围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展

为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学会与司法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多次商讨组建医疗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事宜,并到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地调研;为适应医疗市场亟需中立的第三方医疗损害鉴定的需求,充分发挥学会懂医懂法复合型资源优势,学会就拟成立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得到了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相关局、处的支持,现正在稳步筹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今年初,学会秘书处还邀请与学会合作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召开了座谈会,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下,秘书处提出了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要求,一定要注重培训的教学质量,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学会的社会声誉,并加强对每期培训的随访监督。今年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十余次,共培训医疗卫生人员数百人次,未发现违规、投诉情况。

八、关于中国法学会支持经费的使用情况

2014年学会收到中国法学会支持经费15万元,这是学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首次收到上级单位行政拨款,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试行办法》的管理规定,向全体会员公布了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主要用于201410月在北京召开的“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论坛”、《卫生法学系列丛书》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及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文件精神座谈会等项活动。

1016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一行4人对我会2014年支持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学会财务账目清楚,手续完整,支出项目后都附有合同等凭证,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经费的支出与用途一致,确实开展了丰富的活动,尤其是在国际学术交流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对法治建设发挥了很有益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2015年给我会拨付支持经费为一档20万元,我会在理事全体会议上向全体理事做了通报。

在此辞旧迎新之际,中国卫生法学会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指导下,按照“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为实现2020年国民经济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肩负起中国卫生法学会的光荣使命,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全体会员和理事们的共同努力,将学会的工作融入到整个卫生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中,凝神聚力,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一心一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快卫生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应有的努力!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