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学研究会2015年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16-03-24 来源:本网首发  作者:佚名

  2015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民族法学研究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民族领域实际,着力推动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突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各项工作部署。我们及时组织研究会班子成员,学习领会王乐泉等法学会领导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工作的各类文件和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关于研究会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不断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不断为研究会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我们以召开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为契机,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开展专题研究,共收集论文70多篇,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提供了智力支持。研究会会员中,2人次获得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论文奖,4人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7人次获得国家民委科研基金立项,出版了《民族法学》、《民族法学评论》第十卷、《中国民族法治发展报告》等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研究会学术研究成果日益丰富。

  三是积极推动立法实务工作。我们先后派员参与国家民委的一些重大立法和研究项目,比如,自治州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修订、以及清真食品管理立法等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重视,为立法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持。特别是今年6月,我们参与研究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实现了民族成份管理方面法规规章零的突破,使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我们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赴青海、新疆等10省区,检查自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各地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成效显著,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即: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困难大、任务重;民族区域自治法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配套法规不完善、对民族地区配套资金减免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我们提出,要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加强配套法规建设,等等。这些建议均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采纳。

  2016年,研究会将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各项要求,持续推动学术研究和立法实务工作,努力为民族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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