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师资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23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师资招聘条件

1.一般应具有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2.关于博士毕业生应聘。(1)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尚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全部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上。(2)发表过2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或发表过1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进入对应的教研室工作。(3)对于本校博士毕业生,发表过1篇权威期刊论文者,可申请进入科学研究院工作;发表过2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者,可申请进入教研室工作。

3.关于已获得博士后证书的人员应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以上期刊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本学科的学术专著,并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含博士后基金项目)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申请进入相应方向的教研室工作;法学专业进科学研究院工作。(2)发表过权威期刊论文的法学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申请进入教研室工作。

三、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2016年招聘师资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岗位招聘需求》。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副高以下人员应聘,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发至hzypsz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博士后”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或硕士毕业生直接应聘基础学科相关岗位,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岗位审批表》,发至hzypsz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

报名截至2016930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资格审核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人事处面试及政审。人事处对部门拟聘人员进行面试审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1512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师资招聘公告附件1: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岗位招聘需求.xls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师资招聘公告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doc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师资招聘公告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岗位审批表.doc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师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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