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多种形式参与疫情防控
吕忠梅:继续扎实做好理论研究 为完善法治建言献策
发布日期:2020-04-02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卓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积极响应中国法学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依法防控疫情有关问题研究攻关的要求,坚持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积极履行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建言献策。

据不完全统计,该研究会共提出各方面意见和建议30余份,其中包括通过向中国法学会提交的相关研究报告、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的立法论证报告和建议、接受有关部委邀请参与的立法征求意见会,以及该研究会会长、副会长以咨询委员身份提交的专家意见等。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介绍说,这些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与疫情相关的立法建议,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修订以及生物安全法的制定等;二是有关疫情期间的环境法律执行问题;三是疫情可能产生的长期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对策建议。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部署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并正在加快推进《生物安全法》的制定。疫情发生后,研究会及时组织专家学者成立课题组,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修订展开研究,先后形成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关于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若干意见和建议》《关于系统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意见建议》《关于建立全面长效的动物检疫法律机制的建议》《关于制定〈生物安全法〉的思考和建议》等研究报告,提交中国法学会。此外,该研究会还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九个国家立法中“野生动物”的概念综述》等建议和论证报告;同时,还为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提供了相关立法咨询意见。

吕忠梅表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高度关注疫情期间的环境法律执行问题。疫情发生以来,以不同形式提出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防止环境污染引发疫情扩散的多份意见建议。她指出,疫情发生后,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用废水管控、医院周边大气污染等问题需要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加以监管,防止造成更广泛的病毒扩散。为此,研究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了研究,向相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执法的系列意见和建议。

该研究会还组织多个会员单位共同参与疫情风险分析和对策研究,针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环境污染及次生灾害问题以及环保产业发展问题等进行系统分析,形成了《新冠肺炎疫情后的重大环境法律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疫情后环境保护态势的预判和工作建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部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的建议》等相关咨询报告。

此外,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较为紧迫的问题,比如尽快采取早期隔离措施做到及时收治疑似患者问题、中国专家在国际期刊发表涉国家安全的生物科研成果的问题、政府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应对疫情问题等,研究会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吕忠梅表示,疫情期间,该研究会会员们还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了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传播依法抗疫正能量;二是进行公益教学活动,通过网络公开教材、开设共享课程,为大学生“停课不停学”贡献智慧和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在内的众多会员,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和生物安全法的制定,接受媒体采访和发表解读文章50余人次,中央和地方各大媒体纷纷转载。

“作为环境法研究者,我们一直在呼吁要理性执行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强调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研究会会员们积极发声,是一个好现象。”吕忠梅说。

吕忠梅介绍,该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扎实做好研究工作,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过程的理性观察和分析研究,为法治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现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已经启动,生物安全法正在制定过程中,我们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去做。”吕忠梅说。目前研究会课题组已经进行了一些前期研究工作,对国外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基础性分析,为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也在对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不同方式的调查,以期准确把握立法需求。“理论研究者的任务,就是通过理论研究和立法技术分析,最终能够为立法决策提供科学、可行的立法建议。”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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