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18年9月,中国海洋大学调整学院建制,撤销原法政学院,成立法学院。
当前,海大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办目前全国唯一的中美合作办学本科项目。法学学科是中国海洋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中规划的五大重点学科群之“海洋发展”学科群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法学学科“双一流”建设,诚挚欢迎有志于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优秀学者加盟我院。
具体计划如下:
一、人才工程引进
1、“繁荣人才工程”教授
(1)招聘计划:1人
(2)招聘岗位:面向法学各二级学科
(3) 招聘要求与待遇: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引领学院科研与教学工作;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准分为三个层次,基础年薪为税前80、60、40万元,并按照不同层次提供安家费与科研启动费;在学校提供上述待遇基础上,可与学院面议具体支持条件。
(4)具体条件与待遇的详细内容,参考中国海洋大学“繁荣人才工程“实施办法:http://rsc.ouc.edu.cn/04/4f/c1485a66639/page.htm。
2、“青年英才工程”教授、副教授
(1)招聘计划:3人
(2)招聘岗位:面向法学各二级学科
(3)招聘要求与待遇:具有突出学术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支撑学科科研与教学工作;学术成果突出的应届博士生、出站博士后可直接申请;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聘为教授,第二、三层次聘为副教授,基础年薪为税前35、30、25万元,并按照不同层次提供安家费与科研启动费,学院在此基础上提供相应补助。
(4)具体条件与待遇的详细内容,参考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实施办法:http://rsc.ouc.edu.cn/04/50/c1485a66640/page.htm。
二、师资博士后招聘
(1)招聘计划:3人
(2)招聘岗位:优先考虑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其他专业优秀候选人也可申请
(3)招聘要求与待遇: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毕业,研究生期间发表CLSCI期刊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3篇以上;承担科研与教学工作;提供同级别高校中具有竞争力的讲师薪酬与相应博士后资助。
三、招聘流程
1、“繁荣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工程”引进常年有效。
2、师资博士后应聘请于5月15日前提交申请。
3、申请时请向法学院联系人提交简历与代表作,经学院初步审查考核,再反馈意见根据不同招聘类型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法学院副院长李晟教授
电子邮件:ls@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