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维建委员:建议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宏观规划
发布日期:2020-05-25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卓谦

作为高校教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十分关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他认为,我国当前涉外法律人才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与需求存在较大缺口,存在专业性不强、数量较少、分布不均以及话语权不足等问题。

汤维建说,近年来,国家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目前,具有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有24家。
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历了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的过程,允许报考的人员资格范围也由没有接受过法学教育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变为仅限于接受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员报考。在汤维建看来,准考人员资格有所提高,但在考察内容方面,对于涉外法律知识的考察仍限于国际法、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考察,且所占比例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汤维建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提案。提案指出,与普通法律业务不同,涉外法律业务不仅需要熟知并运用国际法律、外国法律和涉外法律,还需要较高的外语水平。这两道门槛就将绝大部分的法律职业工作者挡在门外。
汤维建表示,这也是涉外法律人才存在缺口的重要原因。他建议国家应加强宏观规划,对涉外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涉外法律机构的培育引导以及对外国法律、国际法等国际规则的研究进行统一部署,确保维护国家利益。
他认为高校可以增强涉外法律的教育,从改进课程、双语教学、专设相应学位等方式改革当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外国语大学应当发挥其语言教育培养的优势,政府可引导外国语大学与法学教育强劲院校进行合作,联合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他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增加对涉外法律考察知识点的广度与深度,适当提高涉外法律知识的分值占比,必要时可考虑设置涉外法律人才职业资格单独序列考试,考试合格者纳入国家统一的涉外法律人才库,着重培养和使用。
他认为行业协会、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也应当加强对所属会员、工作人员的涉外培训。“应当强调的是,涉外法律人才不仅是律师,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证部门以及仲裁部门等各个相关部门同样应当重视涉外法律人才的培训教育以及执业分类引导。”汤维建说。
除此之外,汤维建表示还应充分发挥港澳特区的区位优势。“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中,不能缺少港澳律师公会、律师以及其他法律人才的身影,应当采取相应举措吸纳港澳特区法律人才参与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建设,协助制定各类规则以及解决相关具有涉外因素的争端。”他说。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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