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0 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先后云集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1979年恢复法学教育,1986年恢复法学院。改革开放后在著名法学家韩德培、马克昌等先生们带领下迎来了新生,焕发出勃勃生机。

经过四十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在历次学科评估中一直名列前茅,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2019年、2020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武汉大学法学稳居全球前50—100位,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武汉大学法学院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欢迎优秀学者加盟!

一、招聘计划

学科名称

近一年计划

(人)

近三年计划

(人)

招聘岗位

法学理论

2

4

达到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和“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固定教职教授、副教授

法律史

2

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

7

刑法学

0-1

1

民商法学

1

4

诉讼法学

3

6

经济法学

2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6

国际法学

0-1

3

知识产权法学科

3

6

网络法学

1-2

3-5

学院还常年诚招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聘期制讲师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名额不限,一事一议。

二、岗位条件与基本待遇

岗位

基本条件

基本待遇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国家高层次人才水准。

薪酬不低于税前70万元/年

科研经费50-100万元

安家费100-150万元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在海内外知名大学、知名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有较大学术创新潜力和较强学术组织能力,已取得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应达到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水准。

不低于50万元/年

科研经费30-50万

安家费100-150万

固定教职教授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国内标杆学校或标杆学科取得相应层次固定职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相关学科急需紧缺的人才。达到国内相关一流学科教授水平。

25-60万/年

科研经费20-50万

安家费20-100万

固定教职副教授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国内标杆学校或标杆学科取得相应层次固定职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相关学科急需紧缺的人才。达到国内相关一流学科副教授水平。

20-30万/年

科研经费15-20万

安家费20-50万

特聘研究员

聘期6-8年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申请者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当年晋升教授层次的学术水平,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教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能够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具有独立领导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25-40万/年

科研经费不低于20万元

3500元/月租房补贴或校内周转房

特聘副研究员

聘期3+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申请者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当年晋升副教授层次的学术水平,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副教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与发展潜力。

20-30万/年

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

2500元/月租房补贴或校内周转房

聘期制讲师

聘期3+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讲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和发展潜力。申请教学为主型聘期制讲师的,应具备开展高质量教学的能力。

15-20万/年

科研经费5-10万

2500元/月租房补贴或校内周转房

三、申请方式

学院常年接受咨询和申请,并根据申请者的研究背景和条件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全程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岗位基本待遇为“同级同标”,不含“高水平奖励”等差异性绩效奖励。特别优秀者,待遇另议。

1. 线上申请:网址:http://zp.whu.edu.cn

2. 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00009691@wh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简历中请列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奖励,应聘者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E-mail等信息。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的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文复印件及学术论著1部封皮及目录。)

(3)专家推荐信(专家亲笔签名)。

(4)未来三年研究计划。

四、联系我们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839

电子邮箱:00009691@wh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编:430072

 

历百廿沧桑,沐世纪风雨,怀自强之志,铸拓新之魂。

秉学术为本,以人才为先,聚百家之长,创一流之业。

居珞珈秀色,揽东湖胜景,依通衢之利,化腾飞之势。

这里,是武汉大学;这里,正虚位以待,武汉大学法学院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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