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轶教授出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发布日期:2020-09-05 来源:学术之路

   中国人民大学官网消息,王轶教授已出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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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轶,男,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199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8月至2005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05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被评定为副教授,2006年被评定为教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发展规划处处长兼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3、2014)、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等。
    主要从事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的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行政许可的民法意义》、《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作为债之独立类型的法定补偿义务》等论文多篇,出版《物权变动论》、《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等学术专著,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责任编辑:马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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