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山”理念 共议环境司法保护 第四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09-22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近日,第四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在上海市崇明区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给予指导,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承办。

与会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与公共卫生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绿色化对生态环境司法的影响”“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司法适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来自苏浙皖三地法院的法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线上研讨,为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研讨会上,上海崇明法院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生态司法科研实践基地。同时,该院聘任了10位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并聘请环境法学专家担任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导师。

据介绍,4年来,上海崇明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率先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初步形成了专家鉴定、专家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辅助的专家参与审判模式。率先设立驻区河长办、驻区生态环境局法官工作室,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水平。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全方位、多层次发挥审判辐射效应,为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崇明经验”。

上海崇明法院还发布了2019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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