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9月25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需要把握“三个核心要素”。“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受到同等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依法选择管辖法院,选择适用法律,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权利。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坚决维护我国司法主权,妥善解决好涉外司法管辖冲突问题。”杨万明介绍说。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四项重点工作”,包括完善涉外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妥善审理跨境贸易、投资、航运等领域以及涉新冠肺炎疫情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推动涉外审判与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融合,建设域外当事人诉讼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在涉外审判领域应用,提升涉外审判和涉外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郭晓梅表示,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与81个国家缔结了169项双边刑事、民商事的司法协助条约,同时我们也参加了不少含有司法协助内容的多边条约。加强与各国的国际司法协助,将为我国的涉外法律关系提供更具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