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2 来源:法律史评论

为推动法律史学研究的理论创新,促进青年学子参加学术活力、加深法科博士生学术交流,中国法律史学会决定,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承办,诸暨市法学会协办,论坛拟定于2020年12月26日(周六)在浙江省诸暨市(以会议正式邀请函为准)召开。现将有关论坛事项公告如下:

壹·论坛主题

本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主题为“传统治理智慧与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贰·邀请对象

全国在读的理论法学(法理、法律史专业)或从事法律文化研究的其他学科(其他部门法学、历史学、人类学、哲学等)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等。凡毕业1年内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应邀参加。

叁·征文要求

有意向参会者可围绕本届论坛主题,选取不同侧面和角度撰写论文。论文须新作,已参加过其他会议或已经发表的论文恕不接受。会务组将对申请参会者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出2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并向申请参会者发出正式邀请。

    论文体例请参照《法学研究》杂志标准执行。申请参会者请将论文电子文档于2020年12月15日前发至本次论坛征文邮箱(goujianbing@qq.com或549052393@qq.com  ),并在文尾注明作者的就读院校、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论坛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发送正式邀请函。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5日。正式邀请函将于2020年12月中旬发出。

肆·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承办方将为收到正式邀请函的参会者提供食宿,并报销其往返杭州交通费(报销标准限于火车硬卧票、高铁二等座以下。超标部分,由代表本人承担。但须向会务组提供相关票据原件,作为报销依据,无原件者,恕不办理)。

伍·参会回执

请确定参会的人员务必于2020年12月20日前提交回执至邮箱(goujianbing@qq.com )

逾期未提交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会。回执见附件。

陆·参会地点

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

会务组联系人:苟建兵 157 0098 1959

邮件请标明“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征文”主题。

 

中国法律史学会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

诸暨市法学会

         2020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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