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会员: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拟于2020年11月14日-15日在重庆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保险市场供给侧改革与保险法完善
二、研讨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保险法实践
(二)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与保险法完善
(三)人身保险市场供给侧改革与保险法完善
(四)财产保险市场供给侧改革与保险法完善
(五)政策性保险市场供给侧改革与保险法完善
(六)再保险市场供给侧改革与保险法完善
(七)保险市场治理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八)《民法典》颁布与保险法实施
三、会议的举办单位及时间、地点
(一)主办
1.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
2.西南政法大学
(二)承办
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西南政法大学营商环境研究中心
(三)协办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四)时间
1.会议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全天及15日上午,会期一天半;
2.2020年11月13日报到。
(五)地点
1.报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鑫世纪酒店
2.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鑫世纪酒店
四、提交论文的具体要求
(一)提交本次会议的论文,应符合年会主题要求篇幅控制在1.5万字之内。年会论文集只收录符合本届年会议题的论文。
(二)参加本届年会的嘉宾,请于2020年11月7日之前将参会论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xnzf_insurancelaw@163.com(本次学术年会会务组的专门邮箱),以便会务组编辑与印制论文集。对于逾期提交的论文,会务组将不予收录,请嘉宾自带文章打印纸质稿参会。
(三)请提交参会论文的嘉宾,在提交论文时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等,以方便会务组随时能与您联系。
(四)为方便会议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以下要求:
(1)页边距:按照Word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2)字体要求:论文主标题:三号黑体;关键词与摘要:小四楷体;其他标题与正文一律五号宋体,标题为宋体加粗。
(3)正文行间距:1.5倍,段前0行,段后0行。
(4)注释格式要求:注释请在文内用随页脚注①,②,③……的形式标识,具体参照《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
五、优秀论文评选
(一)优秀论文评选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二)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会议的会议论文。本研究会理事可提交本次会议前1年内(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参评,非本研究会理事可提交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参评。
(三)每位参评者限提交一份参评论文(含独著或合著)。
(四)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截至日为2020年10月31日,请参评嘉宾通过电子邮件将参评论文发送到xnzf_insurancelaw@163.com。
(五)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在电子邮件的标题及文章电子文档标题中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已发表论文参评的,须提供论文的扫描件及刊发信息。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参评。
(六)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六、会议人员范围、费用
(一)参会人员范围
1.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非理事会员;
2.学会特别邀请的相关领域领导、专家;
3.提交论文后受邀请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其他专家学者、从业人员、研究人员。
(二)费用承担
1.与会者参会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2.本研究会的理事、非理事会员及特邀代表免交会务费,其他参会嘉宾收取会务费每人600元。
(三)本通知发至各位理事、非理事会员,请各位理事、会员将本届会议议题告知本单位或本地区从事保险法教学、研究或实务人士,包括研究生,以便广泛征集论文。
七、回执时间
敬请拟邀参会者填写并于2020年10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参会回执发送到xnzf_insurancelaw@163.com,以便会务组确认住宿、用餐等信息。
若有需要,会务组工作人员将向与会嘉宾以确认与会的具体信息。若有打扰,敬请原谅。
八、会务联络
联系人:王心茹188-8310-4568
王婷婷187-5509-5140
电子信箱:xnzf_insurancelaw@163.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民商法学院
邮政编码:401120
九、重庆市内交通
(一)与会嘉宾抵渝及离渝的,会务组不便安排市内接送。对此,会务组表述歉意。
(二)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与酒店之间的距离约10公里。
(三)与会嘉宾乘火车抵渝及离渝的,请选择尽量重庆北站。重庆北站北广场到酒店的最近路程约14公里;酒店到重庆北站北广场的最近路程约12公里。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