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现场 资料图片
日前,第二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举行。开幕式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正式揭牌;“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宣布成立,并签署《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贸促会设立,是目前我国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中国贸促会批准,同意中国海仲设立上海总部,准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更名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优化其组织架构和功能定位。
上海总部将成为中国海仲海事海商仲裁业务核心、品牌重心、宣传窗口和创新平台,与北京总部呼应,形成中国海仲“北京+上海”南北双总部发展格局,在国内率先探索国际仲裁机构双总部发展管理新模式。
据悉,上海总部启用后,将继续围绕中国海仲“大物流”“大交通”业务发展理念,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牵引,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亚太仲裁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论坛上,“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成立并举行签约仪式。联盟旨在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的协同机制,引导和规范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健康发展,探索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的合作路径,提升长三角仲裁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提高仲裁行业的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联盟成员将在制度改革创新、信息技术互助等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