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学会调解法治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
发布日期:2020-11-12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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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山西省法学会调解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太原召开。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省司法厅副厅长曾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同时为“山西省法学会调解法治研究会”揭牌。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王宝荷致辞。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李芬宣读了《山西省法学会关于成立调解法治研究会事宜的批复》,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代表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法学会调解法治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郝晓玲副教授当选为会长,李素琴、程亮生、梁建波、田丰、吴华、徐永胜、杨兴香为副会长,李宁为秘书长。聘请陈廷刚、侯怀霞、杨如珍为顾问。

  马俊代表省法学会对研究会的成立和新当选的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支持省法学会工作的各界同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调解是一种对非诉讼纠纷进行解决的机制,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调解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成立调解法治研究会,对推动调解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希望,研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调解制度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东方经验”阐释好、宣扬好,为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力量。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法学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基本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成果转化,通过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推动调解工作的转型升级,为维护和谐社会、构建良好风尚提供理论支撑和保障。要加强研究会组织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要求,不断激发研究会的组织动力和内生活力,全力做好研究会建设工作,真正把研究会建设成为调解法治化研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曾涛代表省司法厅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研究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推动工作进位。全面贯彻五中全会提出的“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新格局”逻辑主线,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谱写新时代调解工作新篇章。

  王宝荷代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致辞。她讲到,省法学会调解法治研究会的成立对推动山西省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实现山西省调解工作“挺进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目标有着积极意义,省政法干校将全力支持研究会发展,从各个方面为研究会的工作开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新当选的郝晓玲会长在表态发言中表示:调解法治研究会将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管理,完善组织机构,积极利用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与山西调解学院的资源优势,有效开展研究会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学术研究,积极开展课题申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会员搭建多元开放的交流平台,努力将研究会打造成为山西省调解法治领域专业开放的学术交流平台。

  成立大会后,国家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熊飞处长和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教授张西恒分别作了题为《多元解纷机制的发展和展望》和《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构建》的专题学术报告。与会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务的不同角度,针对调解实践中产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内容丰富、见解独到的学术交流,气氛活跃、讨论热烈,拓宽了专业视角、提高了理论境界。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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