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太原召开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clip_image002.jpg

  10月30日下午,山西省法学会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召开。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杨宏伟,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薛勇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副秘书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周瑞玲主持。

  马俊同志代表省法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围绕山西省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理论研究,开展了多次学术研讨,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是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党校大力支持的结果。他希望,研究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定盘星”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具有山西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要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引路人”作用,始终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研究,促进理论研究与市域社会治理实践的良性互动提升;要提升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大平台”作用,注重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把理念思路转变为工作措施和治理成效,务求研究成果的务实管用。

  杨宏伟同志指出,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创新能够有力推动实践发展。研究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的针对性;要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动,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双向互动;要突出主题的鲜明性,更加彰显研究的特色,为基层实践提供有力的参考和借鉴。

  薛勇民同志代表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对研究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讲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这为我们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广大理论工作者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发挥理论研究和决策智库作用,努力推动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再上新台阶。

  会上,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教授孙兴玲代表研究会做了年度工作报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最新精神,就“深入推进山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副处长王文兵,省法学会研究部二级主任科员王馨雁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徐子凡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