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来源:法学学术前沿

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2006年由全国八所知名高校法学院发起设立。经过十四年的发展,目前共有十三所高校的法学院作为论坛理事单位。2019年,第十四届论坛理事会决议决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第十五届论坛。

第十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商研究》编辑部协办。论坛将邀请国内外高校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同时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和专家参与评议,帮助青年学子提升学术能力。如今,论坛筹备工作几近完成,现将论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诚挚邀请您拨冗莅会:

一、论坛主题:面向社会实践的公法研究
下设以下分论题:

1.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的公法问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公法问题;

3.《民法典》的制定与公法研究;

4.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公法研究;

5.香港宪制及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义务研究;

6.《行政处罚法》的修改。

二、论坛时间及地点

举办时间:2020年11月21日-22日,会期一天半;

举办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荷田大酒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16号);

报到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

报到地点:荷田大酒店客房中心一楼。

三、论坛费用

论坛主办方将承担以下费用:

受邀主持、报告和评议博士生的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和资料费用;

受邀评议专家的食宿费、资料费、论文评阅费和市内接送站费用。

注:飞机限经济舱,高铁动车等不高于二等座标准;乘坐高铁动车出行的博士生,在支持身份证进出站的情况下可将来往车票现场交给主办方;邮寄机票及车票的博士生,自行承担邮费。

四、会务联系

主办方会在11月16日-17日向可能做主持、报告、评议的博士生发出邀请。

会议回执附后,请大家于11月18日中午12点之前务必将回执发送到会务组邮箱,以便主办方联系住宿和准备参会资料。回执直接粘贴在邮件中,不建议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为个人姓名+参会回执,如“张三参会回执”。

对于因疫情原因而无法参会的受邀专家或博士研究生,请在知悉的第一时间联系会务组,我们以防疫为优先考虑。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会议无法如期举行,我们也会及时发布通知。

会务组联系邮箱为:publiclawforum15th@163.com

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宋江涛:13212795056         

田骥威:18392659661

苏  可:18303471743         

王鸾鸾:15927235772

如您有任何会务方面的问题或者疑惑也可主动联系会务组。

 
 
第十五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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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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