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浙江省法学会第八次全员代表大会将在杭州召开。届时,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四套领导班子和中国法学会领导将会莅临指导,并为第四届“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家”颁奖。
浙江省人才济济,究竟是哪些人获此殊荣?法治君第一时间采访了这十位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家,现将个人事迹与获奖感言分享如下。(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陈 利 强
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教授,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自贸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中国法学会、中国博士后基金、教育部、省哲社规划办等省部级项目五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十三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五篇。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两部,并受聘担任该社“美国贸易法丛书”主编。全程参与《浙江省经济开发区条例(草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的研究和制定,参与上海、海南、辽宁、广西自贸区(港)建设、咨询等。政策建议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六次,获全国商务发展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三项。
陈 永 强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治研究》杂志执行主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省部级课题9项。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6部、译著2部、合著2部,其中《私法的自然法方法》一书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围绕数字经济、疫情防控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以及地方法规的起草与修订,主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互联网法院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疫情防控下的高校复学问题的对策与建议”等项目的调查研究,撰写多篇智库研究报告获得省领导批示,系浙江省151人才,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期刊评价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封 利 强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近年来,获准立项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多项省部级项目。出版《司法证明过程论》等五部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在国内率先提出“构建层次性证明标准”、“会见权本质上是被追诉人的权利”、“开辟司法证明机理新领域”、“理据与证据同属证明手段”、“构建监察法学独立学科”等原创性学术观点并产生了较大反响。荣获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一届方德法治研究奖、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科研奖励。2017年入选“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胡 勇
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院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出版《检察业务分析研判:理论、方法与实例点评》等专著2部,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读书推荐活动“百部好书 ”。在《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更新检察机关执法观念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调研报告《经济社会发展与检察工作对策研究》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撰写的《2017年浙江刑事犯罪形势分析》受到时任省委书记和省长的批示。为主起草的有关“村官”职务犯罪、“醉驾”入刑、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捕诉合一、扫黑除恶、刑事犯罪率居高等多篇调研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等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转化为法律或规范性文件等决策成果。
李 占 荣
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增强各族人民中华民族认同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首席专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三项、省部级项目七项,出版《宪法的观念世界》等学术著作六部,其中《宪法的民族观及其中国意义》获国家民委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十篇、核心刊物二十余篇,其中《中国多民族国家属性的宪法意义》获浙江省第二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关于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指导思想的建议》等十五项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及省部级领导批示,提出并助推了“中华民族”入宪,系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工程人才、浙江人民省政府参事。
梁 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9年度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参与撰写七部,在《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参与五个国家级重大司法调研课题、二十多个省级调研课题,撰写的王召成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13号指导案例。曾办理“杭州保姆纵火案”“温岭杀医案”等一批有全国性影响的大要案,相关裁判文书和庭审活动被最高法院作为全国法官培训的经典教材。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全国扫黑办的充分肯定,并被最高法院称之为扫黑除恶的“浙江智慧”,相关事迹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关注和专题报道。
骆 梅 英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教育长、校(院)务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法学研究》等一级期刊发表论文六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研究,并完成两项国家社科基金、多项省部级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研究、起草的多部地方性立法,经省人大通过为地方性法规。多项咨询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其中《“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研究》获得时任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的同时批示肯定。系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2020年入选首批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唐 明 良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主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机制的法治化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两项,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项,其他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行政法治与政府自身改革的耦合性发展》等专著两部,合作出版著作十部。在《中国行政管理》《中国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六项,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宁波模式”及政府自身改革研究》获第十七届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十余项决策咨询类成果获省领导批示肯定。被中宣部授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系首批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浙江省首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赵 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等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了数十项具有理论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获浙江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等多项学术荣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各一项,省部级项目多个。全方位为法治实践建言献策,为国家和我省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曾受邀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出席联合国贸法会会议及国际谈判,其出色表现赢得了相关领导的高度赞扬。系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郑 春 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浙江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在《Law & Society Review》及《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近十篇,在一级刊物、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著作《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获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调研成果《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将改革进行到底》《以制度激发企业协同治理,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腾飞》等多次获领导批示肯定。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计划,获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浙江省高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特等奖。系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万名好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