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官方网站12月14日的公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11月份共受理结项申请196项。其中192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申请免予鉴定的项目中有4项经审核不符合免予鉴定条件,不予通过结项。
据公告要求,通过审核的高校社科管理部门需要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教育部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教育部项目。被撤销或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或已拨剩余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