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专业目录管理、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等内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办法》要求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条件不低于普通本科专业,基本条件突出“双师型”教师、工学结合等类型教育要求。
《办法》要求,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布点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养解决复杂问题、进行复杂操作、确需长学制培养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主要从事科技成果、实验成果转化,生产加工中高端产品、提供中高端服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明确专业设置的具体规则、操作路径等刚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数和学生数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要求强化教师“双师”素质,对“双师型”教师占比、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的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现代学徒制以及实训基地、实践教学比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办法》,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组织阶段性评价和周期性评估监测,高校所开设专业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连续3年不招生的,原则上应及时撤销该专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