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布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2-1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张晓娜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推进主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聚焦解决网络直播行业突出问题,净化直播行业生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制定实施该《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直播平台对照相关规范,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防范非理性、激情打赏,遏制商业营销乱象。以强化高品位文化产品供给为目标,推动网络直播平台强化主流价值引领,树牢正确导向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提升直播平台“以文化人”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力量。

  《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网络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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