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在今年两会上继续关注公安队伍建设问题,他建议对警务辅助人员职权进行立法规范,以缓解警力不足。
军人出身的孙建国今年是第四次赴京参加全国两会,他告诉记者,自己心情依然激动,“作为一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为群众发声、为民警代言,是履行公安代表的义务。”
从警用电击枪使用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软暴力”定性标准,从电动自行车管理到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履职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针对民警执法中遇到的热点难题,孙建国积极在基层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促成了有关法律、文件的修改和出台。
今年两会,孙建国提出《关于在法律层面对警务辅助人员职权进行明确的建议》,希望为警务辅助人员提供更多保障支撑。
孙建国表示,当前,公安机关事务逐年增多,受制于民警编制的限制,公安队伍数量不能有效扩充,加上警察年龄老化等因素,导致警力普遍不足。而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公安队伍的补充,在执法实践中充当了重要角色,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解放警力,规范辅警管理,有必要在法律层面对警务辅助人员执法行为进行授权。这既是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的需求,也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他说。
孙建国认为,执法视音频的普及带来了执法公正环境。当前公安民警普遍在镜头下执法,现场执法全过程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办案区具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检察院、法院在证据采信上更加倾向同步录音录像。在法律层面对警务辅助人员有所限制的授权,赋予辅警以“准执法人员”身份参与案件询问、讯问等执法工作,有利于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比如,在全程录音录像前提下,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辅警调查或讯问,辅警可视为“执法人员”或者“侦查人员”,既可以避免单人执法带来的弊端,又可以解决警力不足的现状。
孙建国建议,修改刑诉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警务辅助人员在警察的带领下,一起参与现场执法、调查、检查等侦查取证基础性工作及询问、讯问时的记录工作,作为“执法人员”或者“侦查人员”使用。同时,应与有关人事、财政等部门协商,出台配套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职务序列和职权,实行聘任制或聘用制,提高准入门槛,核定专用编制,保障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