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诚邀研究生到院参加社会实践项目
发布日期:2021-03-17 来源: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近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如下公告,拟接收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10名,到院参加社会实践项目。其中,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0元。有意需要于330日前将报名资料寄至邮箱hqfyrsb@163.com有关要求如下:

一、接收岗位

接收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10名。主要安排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社会实践内容主要包括法官助理工作、课题调研、司法改革创新理论研究等工作。社会实践实行导师制,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践期间辅助参与案件审理、裁判文书草拟、司法调研等工作。

二、接收条件

实践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国重点政法类院校和一本院校法学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

(二)社会实践期限至少3个月以上,时间从2021年5月起,要求能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与实践。

(三)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社会实践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三、社会实践待遇

(一)社会实践期间发放社会实践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0元。

(二)本院为实践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实践人员可在本院食堂用餐。住宿及交通等其它费用由实践人员自理。

(三)实践期间配发工作证,实践期满颁发实践证明。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

报名方式:由所在院校审核同意后自愿报名。实践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发送到我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箱:hqfyrsb@163.com。

(二)资格审查及办理接收手续

我院将根据接收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社会实践管理

实践期间,我院会同实践人员所在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56-2998578、2998529

传真:0756-2998523  

附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名推荐表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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