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如下公告,拟接收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10名,到院参加社会实践项目。其中,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0元。有意需要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寄至邮箱hqfyrsb@163.com。有关要求如下:
一、接收岗位
接收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10名。主要安排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社会实践内容主要包括法官助理工作、课题调研、司法改革创新理论研究等工作。社会实践实行导师制,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践期间辅助参与案件审理、裁判文书草拟、司法调研等工作。
二、接收条件
实践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国重点政法类院校和一本院校法学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
(二)社会实践期限至少3个月以上,时间从2021年5月起,要求能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与实践。
(三)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社会实践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三、社会实践待遇
(一)社会实践期间发放社会实践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0元。
(二)本院为实践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实践人员可在本院食堂用餐。住宿及交通等其它费用由实践人员自理。
(三)实践期间配发工作证,实践期满颁发实践证明。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
报名方式:由所在院校审核同意后自愿报名。实践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接收法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发送到我院政治部(督察室)邮箱:hqfyrsb@163.com。
(二)资格审查及办理接收手续
我院将根据接收条件及报名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社会实践管理
实践期间,我院会同实践人员所在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56-2998578、2998529
传真:0756-299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