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正式亮相!
发布日期:2021-03-19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等

3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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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设立过程:高起点、高标准

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2021年1月4日,北京市委深改委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

2021年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

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副院长和首批员额法官。

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正式发布。

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

设立意义:依托北京的地缘特点,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划重点:一是强化金融监管力量,落实国家金融战略。二是提升金融审判水平,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三是提升我国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北京金融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设置,属于专门人民法院。首届领导班子成员正式亮相。蔡慧永任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艳红、薛峰任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北京金融法院共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执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以及综合办公室。目前,首批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到位。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包括男法官15名、女法官10名,均为中共党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案件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规定》共13条,对北京金融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等三类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北京各级法院金融案件的审级关系作出了划分。

《规定》的主要创新之处有:一是对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二是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企业相关证券纠纷,由北京金融法院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三是对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金融法院有权管辖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根据《规定》第二条,该法院对在我国境外上市的境内公司及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证券、期货纠纷,以及境外其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金融纠纷,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据悉,该条的法律依据是去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第二条第四款,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一行两会一局”:体现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的功能定位

《规定》要求,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一行两会一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部门和依法被授权的组织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引发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纠纷,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这突出了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

“一行两会一局”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住所地都在北京市。将这类原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集中至北京金融法院管辖,中央层面的金融监管行政争议全部纳入到了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使得北京金融法院行政审判站到了一个高起点。

此外,《规定》要求,“一行两会一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为申请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审查和执行。这将原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管理部门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提级至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实现了对金融管理部门诉讼行为和非诉执行行为审查的全部集中。充分体现了北京金融法院服务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的功能定位。

受理第一案: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

3月18日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据了解,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金融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可以通过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北京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同时,凡是通过网上方式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后续审理执行过程中,都不需要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真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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