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复试工作进度安排,各学院复试成绩将陆续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
请考生登录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招生平台查询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网址:http://gms.cupl.edu.cn/zsxt/。
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中国政法大学公示、经过教育部及北京市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二、关于调剂
未被中国政法大学拟录取的考生,请尽早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到中国政法大学有缺额的专业(研究方向),或申请调剂到外校。已被中国政法大学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中国政法大学其他专业(研究方向)。
中国政法大学接收调剂的专业(研究方向)及申请条件、流程等具体情况请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三、关于放弃录取资格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中国政法大学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点此下载),并随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一起,尽快将扫描件或拍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cuplyanzhao@163.com。邮件主题应为: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姓名。
四、专项计划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原件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非在职考生需要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在职考生需定向工作单位、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3.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
请有关考生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EMS邮寄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请务必使用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接收)。
五、关于重复录取
对于参加多所学校复试(包括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或者调剂中国政法大学复试的考生),并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中国政法大学将无法录取。如考生希望录取到中国政法大学,请尽快自行与对方学校协商在调剂系统中取消录取。对方学校取消录取后,考生应及时与中国政法大学相关复试学院或者研招办取得联系。超过规定时间,中国政法大学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特别提示
1、所有拟录取考生提交现实表现、非定向就业考生调转人事档案、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等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2、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于2020年11月经过考生本人确认,未经中国政法大学允许,不得修改(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使事宜,请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七、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旧一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咨询电话:(010)5890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