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修订后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5月31日公布实施。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部分行业风险分类存在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实际不相适应的情况,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
《目录》将适用范围由“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拓展为“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频次确定”;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由原来的严重、较重、一般三类简化调整为严重和一般两类,删除较重等级。
《目录》还增加了补充条款,“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但未纳入本《目录》风险分类的,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类别”。并根据最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全国职业病报告数据、行业特点以及文献报道资料,纳入《目录》的行业领域补充了建筑业、农业、林业、渔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水产品加工、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完善了需纳入管控的行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