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贵州大学法学院

近日,贵州大学法学院招聘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学术骨干及柔性人才,最高待遇首聘期年薪50万元,安家费50万元,有意者可联系0851-88292861咨询情况。

据了解,贵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1942年成立的国立贵州大学法商学院,1952年因全国院系调整停办,与兄弟学校的法学专业合并组建成西南政法学院(即今天的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经教育部和司法部批准,贵州大学法学专业得以复建。自复建以来,学院师生团结奋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在全国近700所法学院(系)中比较优势日益明显。学院不仅有省级示范性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也是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教育部法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2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批准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复合型应用型),2015年获得省级重点学科,2017年获批贵州省一流法学专业,2018年获批贵州省一流学科,并于同年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C+,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信息如下:

一、人才引进类型    

(一)学科带头人    

相当于贵州省文科二级教授或贵州省省管专家、“黔灵学者”特聘教授等级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主持过国家社科重大科研项目,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

(二)学术带头人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CL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

(三)学术骨干    

国内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CSSCI期刊论文2篇以上,教学科研业绩优异,具备学科一流水平建设团队或优秀教学团队骨干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柔性人才    

其他优秀海内外人才可作为柔性人才引进,具体形式面议。

二、引进人才方向与人数  

专业

研究方向

要求

人数

法学

民商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诉讼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法学理论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刑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国际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法学

经济法学

教授或博士

1-2

三、引进人才待遇  

根据贵州大学《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6~2020年)》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详见贵州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hr.gzu.edu.cn/2017/0925/c696a205/page.htm,特别优秀者可在上述文件基础上一人一议。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法学院(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292861  联系人:罗老师  贵州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gzu.edu.cn/

五、学术学科带头人人才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

1.购房补贴(含安家费)50万元,在贵阳市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0%的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剩余50%在8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未购买住房的在8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2.专项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50万元(5年,每年3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100万元(5年,每年2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平台建设费250万元(5年,每年50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首聘期年薪50万元。

六、优秀博士

1)入选条件  紧缺、急需专业(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人才待遇  

1.博士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15万元;科研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海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可优先录用,并适当提高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2.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工资待遇。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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