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北京法院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结合北京“两区”建设司法需求,重点从五个方面对北京法院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提升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结合北京“两区”建设需求,优化调整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范围,完善案件归口集中办理机制,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更好地服务保障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鼓励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探索根据当事人申请作出简易裁判文书的机制,稳妥推进简化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要求,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减轻涉外案件当事人诉累。
加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探索引入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学习借鉴国际一流纠纷解决规则和纠纷解决机构管理经验。支持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落地运营。
加强国际法理论和实务研究。北京法院要充分发挥北京国际法学术研究资源集中的优势和涉外民商事案件类型丰富的特点,加强国际法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衔接。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北京法院要加强与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要建立健全与北京“两区”建设特别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国际司法人才培养、引进和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