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协会秘书,以协助完成中国海商法协会法律业务咨询、专业信息收集,宣传推广、对外协调与联络、组织安排培训和会议,综合行政事务等工作。
招聘公告称,试用期实发约为人民币4500元。通过试用期考核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年工资约为人民币7.8万到9.6万,不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五险一金、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报考人员需在4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及填写完毕的《中国海商法协会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info@cmla.org.cn邮箱。
据悉,中国海商法协会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北京成立,是由全国从事海商、海事、经贸、保险及法律工作的个人和单位组成的专业性民间团体。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法学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理事会选举的其他常务理事组成。协会设有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中国海商法协会的日常工作。全文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协会秘书处秘书
三、招聘人数:1人
四、工作地点:北京
五、岗位职责:协助完成中国海商法协会法律业务咨询、专业信息收集,宣传推广、对外协调与联络、组织安排培训和会议,综合行政事务等。
六、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海商法及法律专业优先;
2. 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 具有(或相当于)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能收发英文邮件;
4. 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亲和力和较强的沟通领悟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5.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从事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工作的情形。
七、工作待遇:
试用期实发约为人民币4500元。通过试用期考核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年工资约为人民币7.8万到9.6万(不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五险一金、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不解决户口及住房。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
通过邮件报名,报考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填写完毕的《中国海商法协会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info@cmla.org.cn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的格式统一为:应聘协会秘书+姓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 — 2021年4月18日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笔试面试人员。2021年4月30日前,电话通知进入笔试面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并确保考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咨询电话:
010-82217921 (工作日10:00 –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