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的启事
发布日期:2021-04-12 来源:教育部

  4月12日,为庆祝第37个教师节,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组委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的启事》,继续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具体启事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反映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群体或个人的短视频或公益广告。

  二、主要内容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感染力强。可以参考选取以下角度拍摄:

  1. 讲述“教师世家”故事,彰显教师家庭不忘初心、薪火相传的坚守精神。

  2. 讲述党员教师师德故事,传递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正能量。

  3. 讲述教师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故事,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

  4. 讲述教师坚守乡村一线故事,展示乡村教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与奉献精神。

  5. 讲述支教教师的感人故事,表现支教教师到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家国情怀。

  6. 讲述银龄退休教师到一线讲学故事,弘扬银龄教师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奉献精神。

  7. 讲述平凡岗位温暖人心的教育故事,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精神风貌。

  三、征集要求

  1. 单位或个人报送均可。作者通过填写报名表方式说明视频拍摄事件及人物,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2. 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拍摄设备不限。成片作品时长3-5分钟左右,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横屏、竖屏均可。视频格式尽量为高清格式1080P,文件格式MP4。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音频分轨版本)。

  3. 拍摄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的相关禁令。

  4.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享有使用权、修改权和传播权。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

  五、报送方式

  可下载“中国教育发布”APP,在教师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微信关注“微言教育”、“师生校工作室(中国教育电视台认证)”征集活动官方公众号,输入“短视频征集”获取相关资讯。

  自行建立百度云,将作品成稿、教师风采短视频资料报送信息表(见附件)和工作版文件上传至百度云。文件夹以“××省(区、市)+报送单位(或个人)+视频名称”命名,并将网盘链接地址发送至邮箱:jiaoshifengcai@cetv.cn。网盘链接地址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

  六、鼓励措施

  在“中国教育发布”APP、教育部网页公布入围作品,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展示。经过专家遴选,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批优胜作品,给予每件税前5000元的鼓励支持。对入围作品、优胜作品分别颁发证书。

  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指导,中国教育电视台主办,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协办,中国行业电视委员会支持,征集活动成立组委会。

  联系人方式:

  王寅子:18600936919(微信同号);

  闫梦洁:13522116977;

  QQ:14905758(官方咨询)。

  附件:“2021年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资料报送信息表

责任编辑:徐子凡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