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通知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21-04-14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为进一步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机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便于使用者合法使用,促进卡拉OK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提出,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坚持卡拉OK领域“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坚持“先许可后使用”原则、坚持协商合作优先机制、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非营利性原则、坚持依法监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坚持依法加强卡拉OK行业管理等八项内容。

  通知强调,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非营利性原则,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应当进一步强化非营利性法人定位,不得委托、支持、纵容商业机构介入卡拉OK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事务。

  通知明确,坚持卡拉OK领域“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表演权和音著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

  卡拉OK经营者应当按照“先许可后使用”原则,与音集协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合法使用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以音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文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关作品。版权使用费以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使用费标准为基准,合理兼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卡拉OK经营者的实际需要。鼓励卡拉OK经营者通过相关行业协会或代表与音集协开展集体协商,就许可范围、许可期限、许可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达成统一协议。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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