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高校“掐架”引争议 地铁站命名亟待规范
发布日期:2021-04-15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庄德通

  “地名最核心的意义就是能够让人们明确知道其所处的位置,在地铁站的命名原则上,首先应该‘简洁有效’,其次则是尊重历史,尽量使用老地名。”

  因为地铁站的命名,西安两所高校的“掐架”殃及幼儿入园引发舆论关注。事实上,这不是地铁站命名问题第一次引发争议。在此之前,因为地铁站命名问题,曾经有多所高校、企业、居民之间产生过群体性讨论和对立,甚至还有多地因为拍卖地铁站冠名权招致争议。

  因为地铁站名“吵架”,看似是小事,却反映出以地铁为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等命名,确实存在没有明确原则指引、不够规范的现象。

  加之地铁站的命名往往受到商业、文化等多重要素的影响,客观上导致地铁站的命名不尽合理或过度商业化。虽然近年来多省市出台了地铁车站命名的地方性规则,但是国家层面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如何确立地铁车站命名的原则和规范,有待进一步讨论。

  地铁站命名争议频出

  据公开报道显示,西安地铁14号线上西安北郊大学城的地铁站点的命名问题,已经持续了一年多时间。

  双方均有自己的理由:陕西科技大学方面认为,地铁站就在陕科大南门外100米的位置,命名为“西安工业大学站”不合适;西安工大方面则提出,西安地铁14号线相关站点在施工用地方面占用了一部分西安工业大学的土地,且在地铁修建期间,学校也全力配合了修建工作。目前,双方尚未就命名问题达成一致,最终的命名方案也没有确定。

  事实上,远不止这两所高校因为地铁站的命名问题有过争议。

  2017年3月,武汉市地铁2号线南延线线路公示,华中科技大学门口的地铁站拟定名为“华科大站”。随后华中科技大学向武汉地铁集团发函,要求使用官方简称“华中大”,当年6月,武汉地铁集团公布了正式站名,“华科大站”更名为“华中大站”。但是却引来了更大的争议,因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上被称为“华中大学”,直到通车前,该站才最终定名为“华中科技大学站”。

  除此之外,也有以高校名字还是以老地名命名的分歧。2015年9月15日,郑州地名办公布“地铁1号线2期工程车站拟命名方案”,其中最西端的车站叫“丁楼站”还是“工业大学站”引发争论。

  河南工业大学师生的观点是应该叫“工业大学站”,丁楼村民和部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者等则坚持应叫“丁楼站”,最终,该站定名为“河南工业大学站”。

  名字虽定,但是争议却没有平息。在该线路二期正式开通试运营前夕,有附近居民将河南工业大学站的站名遮盖,并手动贴上了“丁楼站”。

  另外,前几年还有城市因为拍卖地铁冠名权招致批评。2011年12月,武汉地铁2号线站点冠名权公开拍卖,江汉路站被冠以“周黑鸭”,2012年11月试运行后引发众议,公众认为过度商业化,随后站点冠名全部取消,车站标识也进行了更换。

  不只武汉,早在2006年,南京就将当地地铁1号线新街口站、鼓楼站、迈皋桥站冠名权进行了拍卖,天津、沈阳等地也曾对地铁站进行过有偿冠名。

  多地出台地铁车站命名规则

  两所高校的争议事件背后,还引出了几个问题:地铁站的命名有怎样的原则?哪一方来负责拟定?正式确定需要怎样的流程?

  在“河南工业大学站”争议事件中,郑州地名办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地铁站命名时,备选项一般是从地铁站周边的地名资源中选出。具体流程上,首先由运营方,也就是轨道公司将命名方案提交地名办,地名办将收到的市民意见整理之后,提交市政府最后研究决定。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乐梅等人2012年6月发表在《都市快轨交通》上的一篇题为《轨道交通车站命名原则及程序探讨》的文章中也提到,重庆轨道交通1、3号线车站的命名,先是由该集团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拟定了站点名,并经过几次重要的审批以及当地住建等多部门的审查,以及公示等环节,最后获得正式批复。

  在命名的原则问题上,记者了解到,对于地名的管理,国家层面出台了《地名管理条例》以及《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地名的命名应遵循“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等原则。

  但是对于地铁车站具体如何命名,目前还没有完整且细化的标准指引。对此,部分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标准和规范。例如,上海市在2015年印发了《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深圳市则在2018年底出台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

  广州市也于2019年印发了《广州市地铁车站命名规则》,其中规定:地铁车站命名应当遵循“名地相符、指示明晰、用字规范、词语简洁”的原则,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征。明确地铁车站的派生命名顺序是区片名称;标志性公共场所(建筑物)名称;道路名称;无上述名称的,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地铁交通经营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命名方式。

  建议完善专项命名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的地名命名一样,地铁站命名同样具有一定传承历史的使命和作用。前述《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就较为重视这一内容,规定站点名称的专名(指线路、站点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应优先使用老地名命名。

  中国地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文化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大学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教授朱竑长期进行地名文化研究,尤其关注地铁站的命名与更名对文化传承的作用。

  他认为,地名最核心的意义就是能够让人们明确知道其所处的位置,在地铁站的命名原则上,首先应该“简洁有效”,其次则是尊重历史,尽量使用老地名。

  对于拍卖地铁冠名权的行为,朱竑认为显然是不合适的,地铁站的命名也不应与商业利益或某些单位、个人的诉求相关联。

  “我们在广州市的荔湾区等地调研发现,事实上很多古老的地名,往往包含着这个地方的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历史记忆。就像北京的‘大栅栏’、广东市荔湾区的恩宁路、如意坊等等,一听到就能让人感受跟历史的联结,在地铁等设施命名时应该予以尊重。”朱竑表示。

  对于此次西安两所高校之间的地铁命名争议,他建议,可以用地铁站所在地的老地名命名,而在地铁的进出站口上体现高校名字。如果没有老地名的,可以创建更加有文化意蕴、明确指示性的名字命名。

  “不只地铁站,楼盘、高铁站等都出现过命名乱象或争议,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过快,相关的管理条例或者规范没有及时跟进或者调整。地铁、高铁等作为新生事物,其命名确实需要新的规范去指引。”朱竑表示。

  他提出,为了尽量减少争端,并且在地铁站命名上体现出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可以在地铁线路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对地铁站名的拟定专门立项,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系统综合论证。

  此外,朱竑认为,虽然在地名管理上国家层面出台了《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但是就某些细则而言,其规定还是有些笼统,而且也多年未做完善和更新。因此他建议,可以针对不同类别的地名,设立和完善专项命名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民政部门也注意到了实行30多年的《地名管理条例》存在规定粗放、内容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民政部立法工作计划中都提到了修订《地名管理条例》。

  记者注意到,在民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具体安排中,对《地名管理条例》(修订)的备注是“继续配合司法部审查”。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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