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活动用餐要节俭安排;点餐浪费或将收费,并明示收费标准……4月26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二次审议。
草案规定,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带动作用。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提出,“标准化饮食”的表示不明确。草案二审稿明确,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点一桌子菜剩一大半、吃自助餐拿太多吃不完……这种情况商家能否收费?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对于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一是明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