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在南洋公学初期开启法学教育,是我国最早开展法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从南洋公学走出去的王宠惠(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首任常设国际法院大法官)、徐谟(中国首任国际法院大法官)、李叔同(翻译了中国最早的国际私法著作)等对中国早期的法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985年,西安交通大学复办法学并招收了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硕士点之一。
学院现已形成包括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和法学本科点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并首批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和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特别注重国际化人才培养,携手剑桥大学国际法中心联合培养“丝路学者”,与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联创“中澳丝路班(中国学士+澳洲JD)”项目,开设“中国法与国际商法”国际硕士(LLM)项目,并协同20余所海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发起成立“新丝路法学院(国际)联盟”。2018年,法学院荣获QS世界首家“五星级法学院”国际认证。2020年,法学学科进入QS世界法学排名前300位,中国前14位(T14);在高水平国际期刊论文以及重要科研成果获奖方面分别进入软科全国法学学科排名前3位和前9位。
学院现有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专业教师六十余人,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3人、陕西省“人才计划”入选者4人、博士生导师12人、教授19人、副教授27人。学院联合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OUP)和国际比较法科学院(IACL)创办了英文ESCI国际学术期刊《中国比较法学刊》(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牵头负责商务部-陕西省-西安交大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与一批国际一流法学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学术合作关系。学院教师在《美国比较法杂志》、《欧洲国际法杂志》、《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重要论文,并主持承担了一系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以及国际项目。成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钱端升法学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奖以及陕西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数十项重要科研成果奖励。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矢志建设“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世界一流法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建成以杰出人才为核心的学科高地和学术高峰,特面向全球招聘法学“领军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等。学院将为入选者提供一流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生活待遇。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竭诚欢迎海内外法学英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领军学者:国家级杰出人才,身心健康,在国际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学术水平和贡献突出的杰出学者。
基本薪酬 | 其他收入 | |
领军学者 | 60-80万元/年 | 学院绩效分配+科研及社会服务收入 |
工作条件& 生活待遇 | 1.科研配套经费:根据需要提供 | |
2.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税后) | ||
3.入住人才公寓或购买人才住房 | ||
4.子女享受优质的附属中小幼教育资源 |
(二)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取得突出学术业绩,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者。本计划设置“教授”和“特聘研究员”两类岗位,具体待遇为:
基本薪酬 | 其他收入 | |
教授 | 45万元/年 | 学院绩效分配+科研及社会服务收入 |
特聘研究员 | 30万元/年 | |
工作条件& 生活待遇 | 1.科研配套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以上 | |
2.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税后) | ||
3.入住人才公寓或购买人才住房 | ||
4.子女享受优质的附属中小幼教育资源 |
特别说明的是:国家“四青”获得者,或进入国家“四青”面试环节者,直接入选本计划“教授”岗位。部分学科优秀者可另获25万元/年特别资助;特殊情况可面议。
(三)青年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身心健康。已在相关领域取得明显业绩,在发表论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要求,具体待遇为:
基本薪酬 | 其他收入 | |
A类 | 30万元/年 | 学院绩效分配+科研及社会服务收入 |
B、C类 | 16-20万元/年 | |
工作条件& 生活待遇 | 1.可申请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职务晋升或入选“领军学者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后,学校按照相应岗位标准为其发放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 |
2.租住学校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500元/月 | ||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
4.子女享受优质的附属中小幼教育资源 |
特别说明的是: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者直接纳入A类管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我校共同设立“中国西部海外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引进项目,资助优秀外籍(境外)和海外留学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入选者薪酬为20万元/年。
(四)骨干教师
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待遇为:
基本薪酬 | 其他收入 | |
教授 | 28-36万元/年 | 学院绩效分配+科研及社会服务收入 |
工作条件& 生活待遇 | 1.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12万元 | |
2.安家费:7-12万元 | ||
3.租住学校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月 | ||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
5.子女享受优质的附属中小幼教育资源 |
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有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突出业绩;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体待遇为:
基本薪酬 | 其他收入 | |
副教授 | 22-28万元/年 | 学院绩效分配+科研及社会服务收入 |
工作条件& 生活待遇 | 1.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6万元 | |
2.安家费:6万元 | ||
3.租住学校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2000元/月 | ||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
5.子女享受优质的附属中小幼教育资源 |
特别说明的是:副教授实行准聘-长聘制度。准聘期为3年,准聘期满时聘期考核优秀者转为长期聘用;聘期考核未能达到优秀者,终止聘用。
二、招聘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张美萍
联系电话:029--82665824
传真:029--82665967
E-mail: zhangmeiping@xjtu.edu.cn
学院网址:http://fxy.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