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共安排立法项目46项,其中年内力争完成项目共2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4项、政府规章10项;适时提出项目共2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1项、政府规章11项。
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一是立法任务爆发式增长,数量多,分量重,难度大。社会信用条例、接诉即办条例等一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且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的重要法规草案和规章纳入计划。二是重点关注“小切口”立法。在地方事权范围内,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通过制定实施性的规则解决好法治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实现制度措施能用、管用、好用。三是今年在通过政府立法解决新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修法解决旧法的不适应问题。
据悉,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四个中心”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立法项目主要涉及5个方面:
一是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拟完成社会信用条例、种子条例草案、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完成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标准化办法的制定等。
二是提升公共卫生水平方面,拟完成献血条例草案、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等。
三是建设和谐宜居环境方面,拟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国际语言环境促进条例草案等。
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完成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修订教育督导规定等。
五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完成禁毒条例草案、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订储备粮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