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消息,根据2021年4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2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合格评估,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2020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专项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情况的全方位检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评估工作,将之作为对标看齐国内一流法学院校、自查自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短板、填谷造峰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序组织开展全院师生讨论、走访调研兄弟院校、组织校外专家预评、系统整理评估材料等各项评估准备工作。经评估,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目标与标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和教学支撑以及就业发展等指标与内容上均出色完成目标,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复检评审。
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并形成了法商(经)融合的教育传统和特色。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始于1987年,1997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获批法律经济学和法律金融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开始进行博士生的招生和培养。2012年,进一步设立财经法学博士点。201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上海财经大学增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经过多年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学学科体系和研究生教育体系。法学学科呈现出“法学本色、法经融合;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协同创新、匡时济世”的鲜明特点。
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顺利通过,是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阶段性肯定,同时也是对上财法学院在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鞭策与激励。上海财经大学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学科建设,提升德法兼修、“三化一型”一流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