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汤瑜

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获取容易,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在全球已发现的1025种非植物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有297种,占近三分之一;我国已发现103种,潜在数量可能高达成千上万种。在我国已列管的170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中,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数量最多,达53种。此次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将含有公告所列化学结构通式的物质列入管制,并对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相关主管部门将制定合成大麻素等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检验鉴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推进基于可疑物质和谱图分析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成瘾性和危害性快速评估体系。相关部门将部署深化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行动,加强摸底排查、查缉堵截、专案侦查、宣传培训等一系列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加工、走私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问题在中国发展蔓延,坚决切断走私贩运通道,确保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整类列管和增列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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