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组织编写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和10个指导案例面向社会发布。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确定污染物的性质;确定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和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以及防止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或方案等。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建设和管理,努力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发展,有效满足了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等鉴定需求,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达200家、鉴定人3300余名,已实现除西藏自治区外的省域全覆盖。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主要围绕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统一登记制度全面确立、准入登记工作严格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环境不断优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等四方面内容,全面展示司法鉴定服务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建设生态美丽中国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根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我国已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月报告制度,督促各地将准入登记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对于落实不力、推诿塞责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
此外,司法部还公布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10个指导案例,分别为:非法捕捞野生中华鲟鉴定案、非法捕捞大渡口公园“莽子”鱼鉴定案、超标排污污染长江水环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案、废气超标排放致大气环境损害鉴定案、非法倾倒污泥致环境损害鉴定案、走私穿山甲鳞片的种属鉴定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规格木材鉴定案、河道非法采砂致河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案、柴油污染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案、固废异地倾倒致环境损害鉴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