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持之以恒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1-07-23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系统严密运行高效执法监督规范实用

公安机关持之以恒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一年间

2020年8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等五项工作措施建议;

2020年8月27日,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会议指出,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今年1月,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

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紧扣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规范办案 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110,我要报警!”从接警的那一刻起,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询问讯问、涉案物品管理……每起案事件都做到全环节网上流转、全流程同步留痕。

北京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平台运用信息智能化手段,将每一项标准、规范都严格嵌入、锁定,以关键执法要素为核心,健全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管理体系,为规范化执法办案再上一道“保险锁”。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

今年5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将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

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推行“三个当场”制度。

推动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针对公安派出所办案量较大,公安机关各警种多头对接检察机关的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取证合法性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并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实行办审分离。

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推动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实现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审核审批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开具、案件卷宗网上形成。

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深化执法公开。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推动构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

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安全、执法能力等执法活动各方面的考评,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担当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有效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维护执法权威,激励担当作为。

紧抓队伍建设 夯实法治素养

截至2020年底,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168个;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6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教科书式执法”越来越成为民警执法的日常。

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6个市级公安机关、67个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110个基层所队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各地公安机关转变思路、创新机制,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出累累硕果。北京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推出未成年人立体化社工帮教、刑事认罪认罚案件速裁、派驻检察室等新模式,让规范执法内化警心外化警行,不仅大大提升了民警的办案效率,也有效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提升法治素养,学习训练是基础。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紧紧抓住执法能力建设这一根本,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机关夯实民警法律素养,强化执法规范学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有85名民警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61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两项考试通过率全省最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全国公安机关不断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化科技化支撑。

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在广东佛山,公安机关全力打造以集执法监督、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案件智慧管理服务平台,配套加强执法办案中心、案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三个中心”建设。

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在上海,公安机关充分依托“智慧公安”建设,将智能信息化深度运用到执法办案、执法能力建设,使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供规范服务。在河北石家庄,针对疫情防控下常见警情,公安机关紧扣复工复产期间工作特点,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科学建章立制 完善法律法规

章法有度,自成方圆。

一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权力运行扎起牢固的制度篱笆,也为规范执法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出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推动落实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整部分行政法律文书式样,指导各地做好学习培训、配套法律文书衔接等工作。

完善公安执法标准。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制定和不断扩充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

细化类案执法指引。围绕扫黑除恶斗争等重点工作,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办案指引。

此外,公安部致力于科学建章立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同时全面梳理公安立法需求,积极推动完善公安立法。

一项项改革举措的落地,一个个制度机制的建立,一件件法规文件的出台,公安机关执法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法治公安大厦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全国公安机关将以突破自我的勇气与锐意改革的智慧,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董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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