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布日期:2021-07-28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陈晓彤)7月26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当日发布了《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示》,新增一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江汉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这是该校也是武汉市市属高校首次入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该校也是2020年湖北高校中唯一入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校。

据了解,化学工程与技术是江汉大学传统特色优势学科,也是该校成立较早、投入建设资源最多的学科,2017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学科所在的江汉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以服务湖北省化工、新能源、安全环保等战略支柱产业为目标,围绕光电化学材料绿色合成工艺、新能源化学与应用、功能催化材料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等方向开展系统研究,积极探索学科交叉,注重科研成果产业化,所培养的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化工、环保及光电子等相关领域的骨干技术力量。

记者梳理发现,除江汉大学外,另有包括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在内的16所在汉高校,新增了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或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按照突出质量导向、坚持服务需求、强化特色发展、着力优化结构的原则,经条件核查和专家评议,对2020年度各地区(系统)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8月6日。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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