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2021-08-06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最高检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 

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作出部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新起点上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更实更好,以实际行动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会议指出,法律监督是党、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检察人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落实的重大而光荣的政治责任。要从法治上看,检察履职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特殊重要一环。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要从检察职责上看,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是在诉讼程序中履职的专门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履行宪法法律赋权的检察责任。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共同使命,负有特别责任,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深化“精准监督”,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好维护司法公正。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要更加自觉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原则,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会议强调,要抓纲带目,统筹抓好落实。一要抓实“关键少数”。各级检察院党组首先要落实责任,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在担当中发挥领头雁、主心骨作用。抓班子,“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带队伍,“关键少数”要担起责任。监督办案,“关键少数”要做行家里手。二要抓住主要矛盾。贯彻落实《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长期艰巨任务,各地、各级、各检察院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突出问题,主要矛盾也各不相同,“一把手”要心里有数,切实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三要抓好科学管理。通过业绩考评、“案-件比”、业务数据分析等,以科学有效的管理落实落细《意见》的各项任务。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始终抓实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打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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