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加快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每个学科都要构建成体系的学科理论和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立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布局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的基本方针,近期相继公布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指明了法治建设方向。财税体制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中枢媒介,其改革和法治指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领域治理事业,以及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定位与调和,如何建构起财税法学一体化理论与推进财税法治一体化实践,实是当下必须回应的重要课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是现代财政文明和推动社会善治的制度典范,二者具有一体化的逻辑基础,既反映为统一财税法学科范式下财政法与税法的理论话语统合,也表现为法治中国建设下财政与税收的法治价值、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的统筹协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财政体制逐步确立,税制不断发展健全,法治理念和方式渐成共识,朝向财政国家、税收国家、预算国家和法治国家耦合演化,财税法学体系和财税法治建设一体化的方向也愈加清晰,如财税法学科的兴起发展,财税领域基本法的推进制定,财税法律规范的体系协调,财税权责配置的匹配一致,财税权力运行的协同高效,国家预算收支的平衡兼顾等。基于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探讨财税法一体化问题,希冀通过召开本次线上主题研讨活动,各领域学者能对此提供新思路、开拓新视野、贡献新智慧。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财税法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以下为研讨参考选题。
1.财税法学学科一体化的相关理论问题。
2.财税法治建设一体化的相关理论问题。
3.财政法与税法的差异性与统一性问题。
4.财税法律与财税政策的一体化协调问题。
5.财政国家、税收国家、预算国家以及法治国家的一体化建设问题。
6.财政法定、预算法定以及税收法定之间的一体化构造问题。
7.非税收入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区别与联系问题。
8.财政权与税权的一体化配置问题。
9.权利一体化视角下财税基本法的制定问题。
10.收支一体化视角下预算法的完善问题。
11.量能课税、量益课税与给付财政之间的一体化构造问题。
12.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财税法治一体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21年8月28日(周六)
上午9:00-11:30
会议地点:
线上(腾讯会议ID:500239699)
三、会议联系人
胡 明:13268033289
黄家强:15527362702
具体会议议程安排将后续确定、发布,敬请关注。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广州财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