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8月19日,司法部发布“武汉市青山区某酒店与刘某等70人合同纠纷调解案”等5个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案例,向社会展示调解工作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为指导和规范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这5个案例分别为:“武汉市青山区某酒店与刘某等70人合同纠纷调解案”“天津市刘某某家属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洛阳市西工区肖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纠纷调解案”“上海市嘉定区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汤原县王某与某村委会山林土地纠纷调解案”。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便民利民、平等自愿、灵活便捷等优势特点和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例如,在武汉市青山区某酒店与刘某等70人合同纠纷调解案中,武汉市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调解员面临疫情防控压力大、纠纷当事人人数多且矛盾纠纷易激化等困难,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调解员积极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促成继续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及时就地化解了该起涉疫情矛盾纠纷,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