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在学术上与实践中有着重大研究价值,围绕着新时代‘如何确定政府权力边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核心命题开展研究,将为推进新时代下市场监管权力配置的理论创新、制度优化、学科交叉提出科学可行的实践方案。”
9月26日,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适应新时代市场监管需要的权力配置研究》开题报告会上,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该项目首席专家孙晋在对该课题申报和初期研究情况进行总体汇报时,这样说道。
当前的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旨在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开题报告会现场。武汉大学法学院 供图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时代市场监管需要的权力如何配置等问题尤为引人关注。所以,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的这次报告会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新疆大学、广西大学、安徽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以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3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精英,围绕我国“新时代市场监管权力配置”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研究新时代现实问题的需要
报告会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桂清对我国市场监管权力配置的历史变化进行了梳理。他认为,我国市场监管体系从无到有,从早期的部门主导监管转向独立型监管,如今又形成了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协同监管相互促进的统一大市场监管模式,我国已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中国式市场监管路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刘桂清提出,其历史演进逻辑与政府、社会与市场三者相互作用密不可分,而监管权力的市场配置与政府配置,以及市场与政府的动态关系成为我国市场监管权力配置发展的逻辑主线。“在我国历次改革中,上述两个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依然存在市场监管权力设置存在缺陷和市场监管权力运行缺乏制约问题。”他说。
孙晋分析认为,纵观我国市场监管的路径变化,当前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市场监管权力设置存在缺陷、市场监管权力运行制约不够等。该课题旨在通过梳理我国市场监管权力配置的历史演变与现实困境,总结出新时代市场监管的新需要,并根据科学、有效的配置理念,寻找适合新时代市场监管权力重新配置的最优解决方案。
在孙晋看来,该课题要重点加强对制度保障与科技支持的研究,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实现公平竞争性内驱型发展转型。
“该课题的研究,也是我国新时代对市场监管权力配置的新需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秩序研究部主任卢雁说。
围绕“科学的权力配置”展开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王先林也参与了该项目的子课题研究。在他看来,该课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公平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及包容审慎原则的指导下,构建符合新时代需求的、科学的权力配置监管体制。
王先林负责的子课题将主要以新时代市场监管权力的科学性原则为配置基点,对市场监管权力配置中的权力滥用、权力偏位、程序不正当、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入观察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对策。
武汉大学中国政治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俊祥将“回应监管权力配置有效性不足问题”和“承担新时代市场监管权力配置进路重任”作为他参与该项目子课题的研究目标。
刘俊祥表示,他将重点关注以“大监管”理念为基础的合作型监管治理新范式、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错位和越位顽疾、构建市场监管权力的统一配置方式、如何加大市场监管权力资源供给等问题。“另外,在监管外部形势严峻的同时,监管体制内部却面临着人员不足、专业度欠缺、监管硬件资源相对匮乏等问题,所以加大市场监管权力供给也迫在眉睫。”他说。
孙晋既是该项目首席专家,也是子课题负责人之一。他就“新时代市场监管权力配置的制度保障和科技支持”为题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探讨。他表示,该课题研究应当为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提供理论支持。
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肯定了课题的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他强调,该课题研究应当考虑新时代给市场监管权力配置带来的新问题以及新时代需要运用的新型市场监管手段等,期待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为国家市场监管体制重大改革和制度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表示,该项目要回应新时代下市场监管存在的理论问题。“希望课题组不忘初心、虚心听取评审专家组的意见,不辜负党和国家以及学界的深切期望。”他说。
“可以通过案例研究、实证研究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对项目的认真推进在理论与实践上提出具体要求。”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发林教授强调说。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说:“该课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课题方向选择合理,回应了现实问题。课题组还需要密切关注新时期国家行政体制变革和市场监管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大决策,进一步深入研究挖掘。”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卢代富教授认为,新时代对加强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该课题研究应当重点关注监管权力纵向配置中的审批权减少和下放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回应区域一体化建设对监管权配置提出的挑战。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教授认为,当前研究的总体框架比较成熟,并从科技赋能监管、科学性监管和有效性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意见,但同时要重视科技监管手段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性,需要课题组认真对待和深入研究。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光耀建议,该课题还需要重点关注监管事项分类和权力清单设计等问题,为市场监管体制深化改革提供更为具体可行的方案。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博认为,该课题涉及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可以结合经济学原理开展研究。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李安安副教授建议,该课题可以结合金融监管的理念、规则、制度,探讨新时代金融市场的监管问题;结合金融法学界在金融监管上的有效经验,探讨新时代市场监管的权力配置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深圳大学特聘教授王晓晔说,市场监管涵盖整个经济体制和全部市场主体的相关行为,在研究过程中要注意分类讨论,全面理解“监管”一词,适当限缩研究对象,结合实事热点和典型案例,加强实证研究。
“该课题从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入手,有一定难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说,“所以,市场监管部门本身、市场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行政与司法权力之间的配置,都值得课题组深入思考。”(□本社记者 田雄 □蔡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