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表示,目前,国际国内尚无关于新污染物的权威定义。从环境管理角度看,新污染物一般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
《方案》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2025年具体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强调到2025年,重点管控一批国内外高度关注的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在“十四五”的基础上,再经过10年努力,到203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方案》提出六项举措:一是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二是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识别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三、四、五项要求,建立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机制,包括严格涉新污染物产品源头管控,加强生产和使用过程控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等措施。六是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和保障,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共治、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