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2月2日电(记者 秦华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有关规定,并明确宣布: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7个渠道,最高可奖励50万元。
据介绍《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近日出台。列入有奖举报范围的事项,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针对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群众可通过“12369”热线电话、“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7个途径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被举报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对打击违法行为的贡献大小,最低的奖励50元,最高的可奖励50万元。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办主任林利飞表示,将严格落实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要求,严厉打击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通风报信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在举报人信息登记环节,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在举报事项查处环节,对能够接触到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在领取举报奖励环节,简化领奖程序,举报人可线上不见面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