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将于2023年4月25日—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学术年会,会议采取线下为主线上辅助的形式。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协办,郑州大学法学院提供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年会主题为“案例法学研究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请围绕以下专题进行准备: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案例法治观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案例法治观的理论阐释
2.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案例法治观的实践智慧
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案例法治观的全球化视角
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案例法治观的历史视角
5.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案例法治观与中国共产党执政党管党治党研究
(二)新时代案例法学学科体系构建
1.案例法学的目标与使命
2.案例法学学科的基本功能
2.案例法学的学科地位与定位
3.案例法学与法学教育
4.案例法学与跨法学学科对话
(三)新时代案例法学学术体系构建
1.案例法学的研究范畴
2.案例法学的基本理念
3.案例法学的研究方法
4.案例法学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5.案例法学与中国法治实践
(四)新时代案例法学话语体系构建
1.案例法学话语体系研究
2.案例法治诠释研究
3.中国特色案例法学话语研究
二、会议形式
采取线下为主线上辅助的形式。
三、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23年4月25日—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召开。4月25日报到,25日晚上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26日(全天)—27日(上午)召开学术年会。会议议程另行通知。
四、会议论文及提交方式
1.论文应紧密结合案例法学研究理论与具体案例研究,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数据详实,逻辑严谨,语言规范,文笔流畅,篇幅以10000-15000字为宜。
2.论文应具有一定思想性、学术性和创新性,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无知识产权争议,不构成侵权。论文格式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
3.论文稿件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本方式(WORD文档格式)提交至电子邮箱:casenews@163.com,之前已提交的年会论文不用重复提交。
五、会议费用
线下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六、会务要求
1.年会系本会重要的活动。所有会员、理事应当出席年会,原则上不得缺席或提前离会,如有缺席者请向研究会秘书处请假备案。
2.凡参加本届年会者,需于2023年4月10日前填写并提交参会回执至电子邮箱:casenews@163.com,逾期提交回执的,可能无法保证集中在会议主会场所在宾馆内安排住宿,请参会者给予理解和协助。
3.请各位会员、理事抓紧时间准备论文,安排好参会时间,不明之处请联系秘书处会务联系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陈洁 13311197726
赵霞 18620360493
唐明 13801061245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