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在京成立
发布日期:2023-05-16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蒋安杰

近日,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一周年之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国内著名法学院校共同发起的“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成立仪式暨“中国式现代化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高峰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林尚立,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高憬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陈国庆,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教育部社科司司长徐青森先后致辞。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主持成立仪式。
  林尚立表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在新时代新征程,要充分发挥法学院校在咨政建言、服务社会、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刻阐释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丰富内涵。要站在为世界确立起一个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造一种世界法治文明新形态的高度上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坚持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中深刻把握历史根基,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理论成果中深刻把握理论基础,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伟大探索和成就中深刻把握实践依据,从“四个服务”中深刻把握根本导向。
  张文显提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工程,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学术基础,是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他将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开展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研究;第二阶段,开展部门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研究,在构建现代法学过程中发展我国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科;第三阶段,开展领域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研究;第四阶段,开展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集成性、系统化建构研究,推动形成一系列原创性、引领性、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真正建构起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全面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现代化法学体系。
  高憬宏指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国内著名法学院校共同发起成立“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资源力量,加快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生动实践,对于推动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最新研究成果向教材、课堂和育人转化,深入探索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新路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一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守中国法治建设的初心和使命;二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新时代新征程的人民之问;三是要始终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努力为世界法治文明互鉴奉献中国法治方案、中国法治智慧。
  陈国庆对“中国自主”和“法学体系”两个关键词作了深刻解读。他指出,“法学体系”来源于自主理论学习和实践,“中国自主”则来源于历史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明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制度、和解制度等都是中国特色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智慧。检察工作的发展带来中国法治制度的新课题,检察制度与理论研究深入融合,也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体系的重要内容。
  李林提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有政治和大局观,不宜“就法治讲法治”。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不仅是简单的法学问题、知识问题和专业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是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问题。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有大视野、大格局、大思维、大战略,充分体现我们党治国理政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价值引领、理论基础、政治格局、法律范式、法学范畴和理论框架。
  徐青森提出三点期许:一是要坚定政治立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是要以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为宗旨,不断形成扎根本土、立足国情、兼容并蓄的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三是要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放置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中谋划,自觉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民立场。
  联盟发起单位代表分别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焕芳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指出,组建联盟的基本宗旨,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5”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学院校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传播等方面的紧密合作,更好发挥法学院校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上的主力军作用。他提出了打造合作研究平台、教育交流平台、公益直播平台、公共智库平台、国际传播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六大平台的初步设想。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提出,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解决真问题,研究真学问,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时代之问,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壮大的基础。他建议:一要坚持科学理论指导;二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三要创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提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法学学科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具备创新意识,平衡好移植、传承、创新之间的关系,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指出,不断丰富自主的知识库是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要以著书立说为核心,及时将经验向教材体系、课程体系转化,以丰富自主的知识库为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丰富的原材料;要发挥重点特色学科对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贡献作用,以特色学科为抓手,推动自主知识体系发展;要以加快新兴交叉学科发展为构建我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依托,注重学科创新、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指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重基础,要以联盟引领研究、以时间积淀理论厚度,以联盟机制促进法学院校形成各自特色,防止法学教育趋同化;要以联盟促进合作,全国法学院校共同探索、形成合力;要立足中国问题,关注实践,把生动的法治实践贯穿到法学教学和研究中;要发挥联盟功能,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取得真正实效。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指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先导和基础。要完成好这项历史任务,应当协调统筹好本土化和国际化,推动高品质自主性法学知识得到有效传播;要高度重视法学实践性、先导性知识的纳入和积累,积极助力法学教育与法治事业间的有效衔接。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提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需要在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具体的路径和实施机制,特别是我们在法学基本理论创新的同时,更要推动部门法学和交叉法学的知识、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创新。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认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法学知识体系何以自主的根本性认知,也就是对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思考。一个国家的实力上升一定会遇到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以联盟的方式推动理论创新、知识创新,更有助于国家实力的提升。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栗峥论述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任务与路径:一是要形成对中国法治现象具有超强解释力的标识性概念体系;二是要形成经学术界集体理性选择的共识性话语体系;三是要在概念体系与话语体系之上集成生成凝聚性的学术体系,并通过不断更新迭代形成稳定持续的学术生态。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陆宇峰指出,纪检监察学、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面向法治中国现实问题,数字法学、教育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打破法学学科专业藩篱,国家安全法学、卫生健康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需要,应当重视从新兴交叉学科出发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高峰论坛分四个主题,全国30多家法学院校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交流。论坛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热烈研讨。
  主题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四位教授围绕构建中国自主的科技创新法学知识体系、以实证研究助力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几个关键问题、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原则与核心问题作主题发言。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谢进杰,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施余兵参加与谈交流。
  主题二“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劲松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五位教授围绕加强财经法学领域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特色”与“自主”问题、国际法学科发展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领域法学发展与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以法典编纂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作主题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政、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参加与谈交流。
  主题三“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与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米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五位教授围绕完善涉外法学教育体系的思考、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几点看法、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哲学价值、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与世界性、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去风险化”建构进路作主题发言。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侯明、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磊等参加与谈交流。
  主题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与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主任杨东,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等围绕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数字法学范式、紧扣“最本质特征”构建中国宪法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国民法自主性知识体系的方法论等作主题发言。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同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颐、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洁、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陈贤凯参加与谈交流。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加快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和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为宗旨,积极推进全国法学院校“思想联建、人才联育、项目联研、成果联促、资源联享”,以“知识体系构建、知识体系教学、知识体系传播”为牵引,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价值、现实意义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创新研究成果,深入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建设新路,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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