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7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3年第三届

“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公告


为促进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沟通交流与本土化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于2020年共同发起“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先后于2020年、2021年成功举办首届、第二届大赛,引发积极反响。三校经协商,决定继续举办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承办。现将比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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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题目

【案情】


辗转的登记


甲自有一套房屋,原市价300万元。

2021年6月,甲的堂弟乙赴甲家参加家宴,借甲正在招待宾客之机,以假证调包,窃得甲的房产证。7月,乙凭房产证和伪造的甲的身份证,冒充甲与不知情的丙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10万元价格出售房屋予丙。8月,乙继续冒充甲与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丙交付了其私下配制的房屋钥匙,丙向乙支付了310万元。

2021年9月房屋市价上涨至340万元,丙将房屋以345万元出卖予丁。同月,丙和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丁交付了钥匙,丁向丙支付了345万元。11月,丁收房发现甲居住在内,方知事情有异。丁遂联系丙一同前往要求甲搬出,甲主张自己是所有权人,拒绝搬出,丙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交易系乙冒名所为。此时,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价已经上涨至352万。

【问题】各当事人依法可以提出何种请求?


要求:

1. 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鉴定式体裁解题;

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截止至2023年5月8日)为法条依据;

3. 答题模板与形式要求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分析报告书),提取码:rv5n


命题人(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大创、李金镂、缪宇、王蒙、吴香香、夏昊晗、姚明斌、于程远、俞彦韬、张长绵、赵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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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以全国高等院校在读法科生为主,同时欢迎有兴趣的理论界与实务界法律人士参与。



3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4

比赛流程

1. 参赛者提交稿件

参赛者须同时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的文档,文件名均为:姓名+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jds2023@126.com,邮件名同文档的文件名;

截稿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周三24:00,是否按时提交以邮箱系统显示为准。

2. 评审程序

(1)比赛流程分为书面评审与口头答辩两个阶段;

(2)书面评审阶段采匿名评审制,根据书面成绩排名评出前10名入围口头答辩阶段;

(3)口头答辩阶段采线上方式,答辩之前入围作者可以提交一次书面修改稿,答辩成绩根据书面修改稿与答辩现场表现共同评定;

(4)最终得奖人选由书面成绩与答辩成绩综合确定。

3. 论坛及颁奖

拟于2023年7月举办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论坛将邀请获奖作者担任报告人,邀请专家点评并为获奖者颁奖。



5

说明事项

1. 稿件须独立署名;

2. 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法律适用》《中德私法研究》《燕大法学教室》发表;

3. 后续通知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政民商”

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比赛题目,主办单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主办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协办单位:

《法律适用》编辑部

《中德私法研究》编辑部

《燕大法学教室》编辑部


联系人:孙老师(18817562722)


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组委会

2023年5月8日


★ 答题模板和形式要求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分析报告书】(提取码:rv5n)

阅读原文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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