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届
“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公告
为促进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沟通交流与本土化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于2020年共同发起“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先后于2020年、2021年成功举办首届、第二届大赛,引发积极反响。三校经协商,决定继续举办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并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承办。现将比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比赛题目 【案情】 辗转的登记 甲自有一套房屋,原市价300万元。 2021年6月,甲的堂弟乙赴甲家参加家宴,借甲正在招待宾客之机,以假证调包,窃得甲的房产证。7月,乙凭房产证和伪造的甲的身份证,冒充甲与不知情的丙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10万元价格出售房屋予丙。8月,乙继续冒充甲与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丙交付了其私下配制的房屋钥匙,丙向乙支付了310万元。 2021年9月房屋市价上涨至340万元,丙将房屋以345万元出卖予丁。同月,丙和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向丁交付了钥匙,丁向丙支付了345万元。11月,丁收房发现甲居住在内,方知事情有异。丁遂联系丙一同前往要求甲搬出,甲主张自己是所有权人,拒绝搬出,丙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交易系乙冒名所为。此时,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价已经上涨至352万。 【问题】各当事人依法可以提出何种请求? 要求: 1. 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鉴定式体裁解题; 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截止至2023年5月8日)为法条依据; 3. 答题模板与形式要求,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分析报告书),提取码:rv5n。 命题人(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大创、李金镂、缪宇、王蒙、吴香香、夏昊晗、姚明斌、于程远、俞彦韬、张长绵、赵文杰 2 参赛对象 以全国高等院校在读法科生为主,同时欢迎有兴趣的理论界与实务界法律人士参与。 3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4 比赛流程 1. 参赛者提交稿件 参赛者须同时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的文档,文件名均为:姓名+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jds2023@126.com,邮件名同文档的文件名; 截稿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周三24:00,是否按时提交以邮箱系统显示为准。 2. 评审程序 (1)比赛流程分为书面评审与口头答辩两个阶段; (2)书面评审阶段采匿名评审制,根据书面成绩排名评出前10名入围口头答辩阶段; (3)口头答辩阶段采线上方式,答辩之前入围作者可以提交一次书面修改稿,答辩成绩根据书面修改稿与答辩现场表现共同评定; (4)最终得奖人选由书面成绩与答辩成绩综合确定。 3. 论坛及颁奖 拟于2023年7月举办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论坛将邀请获奖作者担任报告人,邀请专家点评并为获奖者颁奖。 5 说明事项 1. 稿件须独立署名; 2. 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法律适用》《中德私法研究》《燕大法学教室》发表; 3. 后续通知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政民商”; 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比赛题目,主办单位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主办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 协办单位: 《法律适用》编辑部 《中德私法研究》编辑部 《燕大法学教室》编辑部 联系人:孙老师(18817562722) 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组委会 2023年5月8日 ★ 答题模板和形式要求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分析报告书】(提取码:rv5n)